第117章 俗套,但有用(1/2)

“李思,你要脚踏实地地学习经营。”

“哥,你一周有一天会经营你的產业嘛?我五天,每天八小时上班是会保证的。”

李思质疑叶明的时候堂堂正正,因为这是事实,叶明从来不会因为事实难听生气,所以两个人向来有话直说。

叶明也坦坦荡荡:“我是双博士学位,你是?”

......

所以,李思为自己的多嘴付出了代价,每天八小时上班做李总,下班以后还要乖乖地来蜜雪打工,装作小李。

李思穿著蜜雪冰城统一的黑色围裙工服,黑色鸭舌帽压得很低,遮住了眉眼间的英气,只露出线条清晰的下頜。

他正快速地操作著机器,手指手腕翻飞,动作嫻熟得不像新人。

李思不像叶明,说是开蜜雪摇奶茶,除了设计一家样板间,连一杯奶茶都没摇过,李思已经摇了至少几千杯。

叶明美其名曰,学习基层经营逻辑。

李思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杨晓晓,这个人和在天朝看到的一样,站姿十分囂张,叉著腿,不像韩日两国的小姑娘那样小家子气。

也不像欧美的,腿合不拢了。

而就算是在囂张的里面,她也属於最外向的那一类。

女孩扎著高马尾,碎发隨著动作轻轻晃动,身上穿著米色卫衣和牛仔裤,背著一个帆布包,像个学生,脸上带著雀跃的笑意,额角沁著细密的汗珠,等会就能看见偶像,实在激动。

因为她的身材高挑,长得乾净,打扮爽利,即便外向也不会让人討厌。

“麻烦来一个冰淇淋,和一杯芝士奶盖四季春,三分糖。”

清脆活泼的女声在耳边响起,带著点软糯的口音,和外型形成反差。

李思习惯性地不说话,帮她打冰淇淋,带著刻意收敛的疏离。

这一点越来越像叶明。

只要是跟著他的人就会向他学习沉默寡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李思將冰淇淋递给她的时候,也用了汉语。

果然,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发现李思会说汉语,怎么不算他乡遇故知呢,杨晓晓是连留学生圈子都不屑於融入的人,但又不是完全没有交流欲望,终於有了一个会说汉语的,自然多了两句话。

“誒,你会说汉语?”

“你也是留学生吗?”

“你是不是韩国人?”

结果最后一句话轻轻鬆鬆地碰到了李思的点子上,他瞳孔骤缩,耳畔出现嗡鸣,一时间大脑清空,只剩下了仇恨。

他恨三星、恨韩国、连自己都恨,恨自己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能堂堂正正地站在害死自己母亲的那家人面前,质问他们真相到底是什么。

但是在自己有资格站在他们面前之前,自己必须像下水道的老鼠一样苟且偷生。

李思眼神冰冷隔著口罩都能看出咬牙切齿的样子:“我是美国人!”

“切!”

杨晓晓一听他这话,也就没有继续谈下去的欲望了。

装什么,明明是黄皮肤,还说自己是美国人。

杨晓晓是骄傲的,她从小的生活环境足以保证她的骄傲,甚至连出国留学的那些同学都很看不起。

她和她们出国留学的目的和行为习惯就不一样:

杨晓晓是为了见自己的偶像,顺便拿两个学位回国。

她那些个同学们就是准备出国做鸡的,还是免费鸡。

杨晓晓根本不能理解她们的想法,怎么能那么没有尊严地活著。

事实证明,她的想法虽然小眾,但是正確。

她的成绩越来越好,即使不靠家里,才一上大学,就有实习机会,已经有未来的保障。

李思这段中文语速很慢,一句一句小心地对杨晓晓解释道:“对不起,我应该算是韩美双国籍,我不得不隱藏我的身份,因为我有仇人......”

也不怪杨晓晓愣住,她作为长在红旗下的零零后,仇人这种东西不是电视剧里面才存在的?

她一下就不生气了,而是好奇地压低声音:“仇人是谁,你们在拍韩剧吗?”

“哟,聊起来了?”

一个比店员还要高大的男人出现了,叶明。

杨晓晓看得出他身上衣服要上百万一件,却因为他戴著口罩而只觉得有些熟悉。

可这个小店员怎么会与这种人熟悉。

李思下意识想脱帽。

叶明笑著用手背拍拍他,说道:“別和我来这套!我拿两杯饮料就走。”

其中一杯,就是杨晓晓点的芝士奶盖四季春。

“呃,这个好像是我先点的。”

叶明已经吸了一大口,“嗯...李思,还不赶紧给客人再打一杯,都催你了。呵呵,你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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