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主打的就是我打,我来断(1/2)
张三风闻言,脸上露出瞭然的神色,他压低声音,语气带著基层干警特有的、对规章制度的熟稔和谨慎:
“何处,您问到这个,可是关键点了。按照咱们现行的法规,想查邮局的匯款记录,可不是件简单的事,这涉及到公民的『通信自由权』,是54年宪法里白纸黑字写明的基本权利。”
他见何洪涛听得认真,便详细解释道:
“这通信自由权,不单单是指写信收信,像匯款、收款这类通过邮政系统办理的业务,都属於这个范畴,是受法律保护的。原则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隨意查询,这是对老百姓基本权利的保障。”
何洪涛眉头微蹙,这確实比他想像的要严格,也印证了他之前的猜测,那些同人文里动輒去邮局调记录的情节,確实太过儿戏。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干部,素质是真的高,主打的就是爱学习。
以前在连队的时候,每个干部,尤其是指导员,那叫一个专业。
“那如果是因为案件需要呢?比如我们现在怀疑易中海可能截留了何大清寄给傻柱兄妹的生活费,这属於经济问题,也不能查?”何洪涛追问道。
“能查,但有严格的前提和程序。”张三风肯定地点点头,隨即神色更加严肃,
“唯一的合法前提,就是『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而且,查询的范围必须严格限定在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记录上,绝不能隨意扩大,比如去查一个无关人员的匯款记录,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他继续细化程序,手指下意识地在空中比划著名,仿佛在梳理条款:
“具体操作起来,手续很严格。首先,得咱们公安机关內部审批,至少是县级以上公安局批准,出具正式的书面查询文件,里面必须写清楚是哪个案子需要查,为什么要查,具体要查谁的记录,查哪个时间段的,一点都不能含糊。”
“然后呢,”他顿了顿,“拿著这份批准文件,不是去街角那个小邮局就能办的。
得去找县级以上邮政企业,或者直接到市里的邮电管理局去申请。查询的时候,必须是邮局的工作人员亲自操作,查看相关记录后把结果告诉我们。
咱们公安的人不能自己动手去翻人家的档案底子,也不能要求邮局在查询结果上盖章证明啥的,人家邮局没有这个义务。”
何洪涛听完,缓缓点了点头,心里算是彻底明白了这其中的门道。
这年头,邮局作为国家重要的通信机构,地位超然且强势,对公民通信秘密的保护是动了真格的。
现在邮电没分家,权力巨大!
想查匯款记录,除非易中海截留生活费这事儿,能直接定到“刑事犯罪”的层面並正式立案,否则几乎不可能通过合法途径从邮局拿到证据。
“原来如此,程序这么严谨。”何洪涛若有所思,看来那些小说里写的,確实是太想当然了。
张三风笑了笑:“是啊,何处,规矩就是规矩。不过……”
他话锋一转,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瘫在易家门口如死狗般的易中海,“如果真有切实的线索和证据指向刑事犯罪,该走的程序我们一定走,该查的也一定能查。”
何洪涛明白他的意思,这是提醒他证据的重要性。
他拍了拍张三风的肩膀:“我明白了,三风同志,规矩我们肯定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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