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过审与排片(1/2)

整个审核过程本来是这样:

委员会提出意见,打回来修改。

再送审,再修改。

百转千回之后,直到审核老爷们觉得无懈可击,才通过。

关於很多针对宗教敏感、分级敏感的暴力內容,林伟杰都老老实实,一点不反抗改了。

因为他態度良好,虽然消耗了金钱与时间,进程却总在推进。

这一次之所以叫卡住,是因为审核委员提出的意见,会严重影响一部悬疑片的节奏气氛,原则性问题,林伟杰不想改。

其中一个委员提出的不通过的理由是,这部电影没有歌舞,不是一部『合格』的电影。

这个理由其实很可笑。

大家对印度电影的刻板印象就是,『好好的讲故事忽然就又唱又跳』起来,不管什么题材都能唱歌跳舞。

甚至印度演员基本功就要求歌舞表演。

但是没有歌舞就不过审?

太荒谬了吧?!

尤其是在一部基调严肃的悬疑电影,紧张气氛才烘托好了,你突然来跳一段歌舞?!

想想都离谱!

审核委员却拿出了一个『条文』:

根据印度中央电影认证委员会(cbfc)指南2003版,第七条娱乐价值条目下写上了“待认证影片应包含充分的娱乐元素。认证委员会有责任確保观眾获得与其票价相等的价值。”,又在【特別指引】里写明了歌舞段落应被视为提升娱乐价值的有效手段。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不是强制规定。

然而审核委员確实拥有近似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他们有很大权力把这项条文解读为“必须要求”。

林伟杰著急好几天,忙去查案例:

2004年《宣言》要求增补两首歌曲,导演妥协补拍了。

2004年11月送审的《缄默者》因为导演拒绝补拍歌舞,被分级为a,不適合青少年观看,甚至导演提交诉讼也没改变。

唯一特例是今年2月上映的《黑色》,以“特殊教育题材”为理由豁免了强加歌舞的命运。

这部电影开创了印度电影对歌舞审核的先例。

既然已经有了先例……

林伟杰觉得这个口子后续会越来越松,但自己没权没势没名声之前,肯定是不能直接硬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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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像《缄默者》一怒之下起诉委员会,那样把场面搞僵了,就彻底完蛋了。

林伟杰可不是那种一根筋的人。

所以他参照审核委员会给不愿加歌舞的《缄默者》a级(18岁以上)分级的案例,想著能不能也选择不加歌舞,放弃追求全年龄分级,目標改成爭取以在不加歌舞前提下获得ua(12岁以上)评级。

林伟杰觉得这种涉及社会议题的悬疑片本来就不是全年龄向,目標群体本来就没有儿童,保有12岁以上观眾,他能接受这个分级。

哎,换个国家说出去谁信——因为没有歌舞表演所以不適合青少年/儿童观看……

我大印自有国情在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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