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方阵之改,专业(1/2)

毕竟,车阵是死的。

只起阻挡作用,且受到地形所限,难以移动自如。

而长矛手则能够迅速移动,还能杀敌。

长矛火枪阵还能抵挡来自侧翼的进攻,如同豪猪般全是尖刺。

火枪兵则能布於四角,还能退到长矛兵身后。

“只不过,这种战阵的火力发挥,似有不足,或者是局限。”

安排在方阵四角的火枪兵,並不能同时参与战斗;

四面的长矛兵也同样只会有一面或两面受敌,其他方向的战兵难以支援。

戚继光一眼就看出缺陷,这种战阵会造成兵力的浪费。

儘管这或许能够通过將士们的丰富经验、密切配合,来发挥主动能动性。

但在激烈的战斗,做到这一点,不是百战老兵的话,很难。

“万岁不諳沙场廝杀,虽想得周到,却是过於求稳了。”

戚继光微笑起来,心中却不掩对万岁的讚嘆。

先立於不败之地,再求击败敌人,这倒也符合用兵之道。

戚继光拿出纸笔,也画起了图,模擬战场的情况,进行著推演。

在他看来,方阵的纵深也过於夸张。

儘管这为了规避方阵侧翼的弱点,但实际上也不必如此。

高纵深则意味著方阵需要的兵力很多,兵力多则布阵时间要长。

时间长还能弥补,但移动起来不够灵活,影响就不小。

等於是杵在那儿,等著敌人来进攻。

“可以化大为小,五六百人一个战阵,战阵间留出空隙,如梅花般交错排布。”

“战车亦可用,战阵之间布以火炮…….”

戚继光画出简单示意图,认真地思索著。

战阵交错布放,对进攻的敌人就形成了交叉火力。

而且,战阵之间能够互相支援保护,最大限度地护住侧翼的弱点。

“就算一阵被击败,对其他战阵也影响有限,不会造成全盘崩溃。”

戚继光的思路被打开,又开始研究长矛和兵种分配,以求儘量完美地上呈御览。

比如古代的长枪,通常是“无过三其身”。

按人的身高一米七计算,长枪就不能超过五米。

枪太长,腰就会软,枪头向下垂,且舞动廝杀不便。

所以,明军的长枪一般是三四米,比欧洲的要短。

欧洲步兵要对付骑士拿著骑枪的猛懟,枪的长度就要超过骑枪,五六米也不足为奇。

按照实战经验,戚继光將枪的长度定在三米半。

枪太长,士兵的体力消耗也大。

而且,按照蒙古人的战术,也很少骑马冲阵,枪长了也没用。

戚家军所用的超长武器是狼筅,长度达五米。

但狼筅和长枪不同,只是给小队提供掩护,並不提供主要的伤害输出。

而根据明军的编制,五兵一伍,两伍一什,三什一队,三队一哨,五哨一总,五总一营。

一总的兵力大概是四百五十人,也比较適合结阵。

如果是一营的话,两千二百多人,就有些有过庞大,欠缺了机动灵活。

“长矛和火枪兵大致按六四分的话,一阵就有一百八十名火枪手。”

“长矛手有两百五六十人,每面四十人,十人一排,纵深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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