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马晓雨的日记(1/2)

“我们什么也没做。”赵利茫然。

他拿出手机,找到聊天记录,递给李凌,“你看,上周一她约我去看演唱会,可演唱会门票太贵了,999一张,我这个月生活费早就花光了,於是拒绝。然后我们吵架冷战,一直持续到三天前她突然联繫我。”

“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她想分手,可是三年的感情岂能说散就散,我不捨得,给她买新手机,买金项炼,拼命地討好......我真的喜欢她......”

赵利说著说著陷入回忆,声音呜咽。

214宿舍在走廊东侧尽头,透过尽头窗户,能看到一片宽敞的花园,花园周围是几栋风格不一的高楼。

李凌推开宿舍门。

东西两侧各有两个床铺,上床下桌。整个宿舍瀰漫著一股混杂著香水、外卖和汗味的复杂气息。

还有隱隱约约的尸臭。

“哪一个是马晓雨的床铺?”

“门口这个就是。”孙艷艷指了指。

马晓雨的桌子上都是大学生常见的东西,李凌扫了一眼,爬上扶梯,

猛地拉开帘子。

尸臭味与浓郁的香水味混在一起,扑面而来。

“呕——”

刺鼻的气味呛得他险些从扶梯上摔下去。

李凌看清里面的东西,顿时瞳孔一缩。

粉色的被子上血跡斑斑,尤其是盖著下身的部位,紫黑一片,掛满黑色粘液,墙上粘著腐烂发黑的血肉,往外渗著黑色的尸水。

恐怖渗人。

李凌仿佛能看到马晓雨躺在床上慢慢腐烂。

第一眼望去,除了粘的到处都是的腐烂血肉外,没有什么特殊的东西。

他掀起被子,被子下露出几本书,上面同样沾满腐烂的血肉,是教科书。

李凌仔细检查,没有发现有价值的东西,下了扶梯。

宿舍凌乱,地上扔著外卖盒子、女生鞋子,阳台上晾著衣服,马晓雨的个人衣柜里也没有值得注意的地方。

无论怎么看,这都只是个普通的大学生宿舍......如果没有床上的恐怖痕跡的话。

“马晓雨常去哪里?你们带我去看看。”

孙艷艷没有看到床铺上的东西,但能闻到猛然强烈的恶臭,似乎明白了什么,脸色煞白,不敢靠近马晓雨的床铺,哆嗦道:“除去教室和餐厅,她常去图书馆、自习室、活动楼,还有旁边的花园,我知道的就这些。”

李凌道:“花园最近,先去那边看看。”

走出214宿舍,赵利低著头,落在后面,三人谁也没有说话,气氛压抑。

整层楼只有三人,其他人已经去操场集合,空荡荡的楼道里散落著一些学生离开时丟弃的垃圾,三人的脚步声层层迴荡,產生一种阴森渗人的氛围。

“不对!”

李凌忽然脚步一顿,沉思片刻,转身重新走回214宿舍。

他径直爬上扶梯,再次掀开被子。

枕头下方,露出一本书的一角,从外表看是一个笔记本,乾乾净净。

李凌瞳孔收缩。

乾乾净净?

整个床铺几乎都沾满腐烂的血肉,这笔记本露出的一角怎么会干乾净净?

他做好隨时动用鬼火的准备,谨慎地抽出笔记本。

那是一个老式笔记本,封面泛黄,边缘处磨出细密的毛边,上面写著三个斑驳脱落的暗金色大字。

马晓雨。

“嗯?”

李凌拿起笔记本走下扶梯。

笔记本封皮很厚,但內里很薄,掀开封皮,扉页上写著一行娟秀的字跡。

“谨以此书纪念我的人生。”

李凌一愣,有些出乎意料。

日记?这年代还有人写日记?还是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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