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兔死狗不给烹(1/2)
10月31日,万圣节前夜!
置地集团刊登全版gg:
宣布收购方案:
以两股面值5港幣的置地股票,换一股面值7.5港幣之牛奶股票,准备將收购方案於11月7日寄与牛奶公司各股东。
一石激起千层浪!!
如今牛奶每股135港幣,置地则每股94港幣,两股合计股价为188港幣,换股即可获得53港幣的差价。
这个差价是个人都能算得明白,只要置地股价不低於94港幣,而牛奶股价低於188港幣,闭眼买都能赚钱。
於是!!
牛奶股价一路高歌猛进,迅速突破每股188港幣仍未停止;置地股价同样缓缓突破百元大关,让本就热火朝天的股市愈发火上浇油。
恆指飆升43.67点,达到623.67点,直破交投记录,当日成交量达4.43亿港幣。
不同的人看待事物的角度各不相同!!
与看到差价陷入癲狂的股民不同,金融证券从业公司或从业者看到的是两家公司名称,分別是:获多利与怡富银行。
怡富银行是与英伦商人银行罗伯特福利民公司合资创办的,与置地集团的母公司同属怡和財团。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怡和財团的“左翼”置地集团上阵,怡富银行作为业务相关企业,自是不能置身事外。
而获多利公司则是滙丰银行旗下的商人银行,获多利下场就代表了“香江经济太上皇”滙丰银行的態度。
香江第一大银行与香江第一大洋行,联手清剿牛奶公司,这特么周大亨哪里还有活路?
………
而法律与政务相关从业人员,以及上市公司董事或总经理们,则是嗅到全然不同的气息。
总股本6500万的置地集团以两股股票,换取总股本1000万的牛奶公司一股股票,不用花费一港幣凭藉自身体量就可以收购牛奶公司。
这特么的,简直乱搞。
“强制要约”的前提本该是与股东及董事提前协商好,而非直接通知就可以“以股换股”,无有商议,强行併购。
如法炮製,岂不是说,任何一家总股本多、自身体量大的公司,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收购总股本少体量小的公司?
体量大的公司收购完体量小的,本就庞大的体量就变得更大了,以这种方式再收购其他公司会更轻鬆。
况且,公司是可以发行新股的,甚至总股本达到上限也能进行增资扩股。
难不成体量大的公司,可以不断发行新股去收购其他公司?体量小的被迫无限量发行新股以抵抗收购?
这並不符合证券市场规则,若其他公司有样学样,体量小的公司乾脆退市就好,香江股市仅有一家公司即可。
显然,这个问题他们想得到,港府自然也能明白此中危害。
然而!
置地偏偏就敢这么做;
滙丰也偏偏予以附和;
港府又偏偏没有制止。
所反馈出的態度,溢於言表。
至於司法,至於立法,周昔年早已不是立法会委员,反观怡和財团在立法会拥有席位,而且很多。
待到一切,尘埃落定,置地的违规行为,也就是罚酒三杯了事。
此次强行恶意併购,只针对夺权周昔年,与其他上市公司无关,完全不必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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