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男孩子就应该好好打扮(1/2)
打好菜后,苏慕白低头扒了一口面。
“他们说不想吃狗粮了。”
沈书瑶的肩膀抖了一下。
对面,张强终於放弃了抢救遮瑕,用纸巾把鼻翼两边全擦了。
露出了本来的脸色。
反而清爽了不少。
他端起排骨饭,看了一眼对面安安静静坐在一起的苏慕白和沈书瑶。
沈书瑶今天化了妆,眉眼精致,唇色温柔。
苏慕白顶著两团黑眼圈,眼神慵懒,头髮没怎么打理,隨便往旁边拨了拨。
一个精致到位。
一个颓废到家。
但偏偏,两个人坐在一起的画面,就是好看。
张强低下头,往嘴里塞了一块排骨。
嚼了两下。
“排骨今天也不香了。”
王大伟点头。
“確实。”
李浩没说话。
他端著汤碗,视线越过碗沿,落在了斜对面正在剥橘子的林晓晓身上。
林晓晓刚好抬起头。
四目相对。
李浩的手指在碗沿上顿了一下。
林晓晓吃著橘子,注意到目光,停了一下。
半秒。
林晓晓先移开了目光,低下头,把橘子塞进嘴里嚼了两下。
李浩收回视线,端起碗,喝了一口汤。
没呛。
“学姐。”李浩的声音不大,但桌上几个人都听到了。
沈书瑶正往苏慕白碗里夹了一块排骨,闻声抬头。
“嗯?”
李浩用纸巾擦了一下嘴角,指腹在下唇上蹭了蹭,把纸巾叠好放在桌上。
他的语气很平。
“今天这个造型……怎么样?”
说完之后,表情几乎没有变化。
像是在问一道数学题的解法。
但苏慕白看到了。
他攥著筷子的那只手,指节泛白。
沈书瑶放下筷子,认真打量了李浩两秒。
从头到脚。
灰色圆领针织衫,版型合身,肩线正好落在肩头。
深色直筒裤配了一双白色的板鞋,比平时那双万年不变的运动鞋乾净了三个档次。
没了眼镜框的脸,五官稜角分明了不少,眉骨的弧度露出来了,眼睛轮廓也清晰了。
唇釉虽然上深下浅,但整体气色確实好了。
“说实话。”
沈书瑶的语气顿了一下。
“眼前一亮。”
李浩的眼睫动了动。
“真的吗?”
“真的。”沈书瑶点了下头。
“跟之前差別挺大的,第一眼看过去,整个人精神了不止一个档次。”
陈倩在旁边推了推眼镜,补了一句。
“是挺好看的,男孩子就应该好好打扮。”
“不是说一定要化多浓的妆,而是你愿意花时间在自己身上,这个態度本身就加分。”
沈书瑶接过话。
“而且不光自己赏心悦目,別人跟你沟通的时候,也会更有欲望。”
她说得很自然。
是学姐对学弟的肯定,不多不少。
李浩的嘴角动了一下。
那种极其克制的、几乎看不出来的弧度。
“谢谢学姐。”
他端起碗喝了口汤。
视线越过碗沿。
落在了斜对面的林晓晓身上。
只停了一瞬。
然后收回来了,落回桌面上那个固定的点。
苏慕白嘴里嚼著排骨,什么也没说。
但他的筷子停了半拍。
林晓晓今天穿了一件米色的毛衣,妆化得比平时精致。
大地色系的眼影把眼型修饰得很温柔,整个人少了几分平日里的伶牙俐齿,多了一点说不清的柔和。
她正低头剥橘子。
手指扯著橘子皮上一根白色的丝络,好像没听到刚才那段对话。
但那根丝络,她扯了很久。
比平时塞橘子的速度慢了至少三倍。
张强在旁边扒了两口饭,忽然来了精神。
“学姐,那我呢?”
他把筷子往桌上一放,挺了挺胸,下巴微抬。
“我今天这个黑衬衫,有没有那个味道?”
沈书瑶的视线扫过去。
在他鼻翼两边残留的遮瑕白斑上停了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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