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男孩子就应该好好打扮(1/2)

打好菜后,苏慕白低头扒了一口面。

“他们说不想吃狗粮了。”

沈书瑶的肩膀抖了一下。

对面,张强终於放弃了抢救遮瑕,用纸巾把鼻翼两边全擦了。

露出了本来的脸色。

反而清爽了不少。

他端起排骨饭,看了一眼对面安安静静坐在一起的苏慕白和沈书瑶。

沈书瑶今天化了妆,眉眼精致,唇色温柔。

苏慕白顶著两团黑眼圈,眼神慵懒,头髮没怎么打理,隨便往旁边拨了拨。

一个精致到位。

一个颓废到家。

但偏偏,两个人坐在一起的画面,就是好看。

张强低下头,往嘴里塞了一块排骨。

嚼了两下。

“排骨今天也不香了。”

王大伟点头。

“確实。”

李浩没说话。

他端著汤碗,视线越过碗沿,落在了斜对面正在剥橘子的林晓晓身上。

林晓晓刚好抬起头。

四目相对。

李浩的手指在碗沿上顿了一下。

林晓晓吃著橘子,注意到目光,停了一下。

半秒。

林晓晓先移开了目光,低下头,把橘子塞进嘴里嚼了两下。

李浩收回视线,端起碗,喝了一口汤。

没呛。

“学姐。”李浩的声音不大,但桌上几个人都听到了。

沈书瑶正往苏慕白碗里夹了一块排骨,闻声抬头。

“嗯?”

李浩用纸巾擦了一下嘴角,指腹在下唇上蹭了蹭,把纸巾叠好放在桌上。

他的语气很平。

“今天这个造型……怎么样?”

说完之后,表情几乎没有变化。

像是在问一道数学题的解法。

但苏慕白看到了。

他攥著筷子的那只手,指节泛白。

沈书瑶放下筷子,认真打量了李浩两秒。

从头到脚。

灰色圆领针织衫,版型合身,肩线正好落在肩头。

深色直筒裤配了一双白色的板鞋,比平时那双万年不变的运动鞋乾净了三个档次。

没了眼镜框的脸,五官稜角分明了不少,眉骨的弧度露出来了,眼睛轮廓也清晰了。

唇釉虽然上深下浅,但整体气色確实好了。

“说实话。”

沈书瑶的语气顿了一下。

“眼前一亮。”

李浩的眼睫动了动。

“真的吗?”

“真的。”沈书瑶点了下头。

“跟之前差別挺大的,第一眼看过去,整个人精神了不止一个档次。”

陈倩在旁边推了推眼镜,补了一句。

“是挺好看的,男孩子就应该好好打扮。”

“不是说一定要化多浓的妆,而是你愿意花时间在自己身上,这个態度本身就加分。”

沈书瑶接过话。

“而且不光自己赏心悦目,別人跟你沟通的时候,也会更有欲望。”

她说得很自然。

是学姐对学弟的肯定,不多不少。

李浩的嘴角动了一下。

那种极其克制的、几乎看不出来的弧度。

“谢谢学姐。”

他端起碗喝了口汤。

视线越过碗沿。

落在了斜对面的林晓晓身上。

只停了一瞬。

然后收回来了,落回桌面上那个固定的点。

苏慕白嘴里嚼著排骨,什么也没说。

但他的筷子停了半拍。

林晓晓今天穿了一件米色的毛衣,妆化得比平时精致。

大地色系的眼影把眼型修饰得很温柔,整个人少了几分平日里的伶牙俐齿,多了一点说不清的柔和。

她正低头剥橘子。

手指扯著橘子皮上一根白色的丝络,好像没听到刚才那段对话。

但那根丝络,她扯了很久。

比平时塞橘子的速度慢了至少三倍。

张强在旁边扒了两口饭,忽然来了精神。

“学姐,那我呢?”

他把筷子往桌上一放,挺了挺胸,下巴微抬。

“我今天这个黑衬衫,有没有那个味道?”

沈书瑶的视线扫过去。

在他鼻翼两边残留的遮瑕白斑上停了一秒。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