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赠衣(1/2)
半卖半送之下,一车旧货很快就见了底。
“这些你不卖吗?”一个热情的黑人大妈指著李文轩手里剩下的几件男装,好奇地问。
这位大妈从刚才起就一直帮忙,她不仅自己买了不少,还主动留下来协助李文轩叫卖,嘴里不停念叨著“这是在做好事”。
其实中途也有其他人帮忙,但大多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大概是家里有事吧。
唯独这位大妈一直守到了最后。
“这些不卖了,我想送给那个流浪汉。”李文轩朝不远处努了努嘴。
街角墙根下,一个穿著皱巴巴西装的男人正蜷缩著,头深深埋在膝盖间。
他一眼就认出来了:正是七月一號那天,自己刚穿越醒来时看到的那个流浪汉。
当时自己还从他身上看到了某种可能的未来。
本以为这几天不见,他可能已经……毕竟他那副模样,实在不像能撑多久的人。
在阿美莉卡,流浪汉想活得久,得遵守三条铁律。
第一条,绝不能碰违禁品。
碰了这个,死得最快。
要是有钱,或许还能挣扎一下,可一旦成了流浪汉,兜里那点钱全得填进那个无底洞,癮头上来了,钱就变成粉末吸进肺里;钱吸光了,就更翻不了身。
更可怕的是,神志不清的时候,要么吸过量直接暴毙,要么昏睡过去冻死街头,或者稀里糊涂被车碾成肉饼。
还有一种更瘮人的可能:睡梦中被人悄无声息地结果了,尸体被拖去卖掉。
阿美莉卡可是全球最大的血液、器官、骨骼製品和脂肪填充物出口国,不值钱的流浪汉,在黑市里其实標著价码。
第二条,得自己找活路。
不管是去福利机构领免费食物,还是去餐馆工厂打黑工,总得动起来。
只有动著,才能活得更久,才能撞见机遇,说不定哪天一条新政策下来,或者碰上个贵人,就能跳出那个“斩杀线”。
第三条,得有眼色。
阿美莉卡的治安是个极端:富人区可能一年听不见一声枪响,穷人区却天天枪战跟放鞭炮似的。
2027年的今天,流浪汉基本都被赶到穷人区了。
这来自於大总统的政策,说流浪汉影响市容,不能让外国游客看了糟心。
可游客都去富人区啊,於是流浪汉全被轰进了穷人区。
穷人可不会像富人那样花钱僱人驱赶流浪汉,他们也团结不起来。
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国家、种族、信仰,能凑一块儿骂街就不错了。
在穷人区混,就得练出一对兔子耳朵,听见枪响,立马撒腿跑。
有眼色,才能活到明天。
而眼前这个西装流浪汉,三条里一条都不沾,没眼色,八成碰过违禁品,也不肯动弹去找活路。
可偏偏,他还活著。
李文轩看著那张埋在膝盖间的脸,心里涌起一阵复杂的情绪:同情,还有一点“物伤其类”。
他决定帮他一把,帮一点小忙。
送几件衣服裤子,至少让他在即將到来的寒夜里,不至於冻成一根冰棍。
原主的记忆里有数据:去年阿美莉卡冻死的流浪汉,能铺满好几条街。
李文轩走过去,把衣服轻轻放在流浪汉面前的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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