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有罪(1/2)

听完珂曼·鲁邦的话,李文轩一时之间竟有些失语。

一天三份工,还要熬夜......这种连轴转的工作强度,光是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

“一天三份工,你身体扛得住吗?”李文轩忍不住问道,目光在珂曼身上打量著。

这个墨西哥同事看起来確实壮实,但再强壮的人也有极限吧?

“阿哈!”

珂曼·鲁邦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那笑声在空荡的办公区里迴荡,带著拉丁裔特有的热情与洒脱。

他往后退了一步,突然摆出几个標准的健美姿势,二头肌、胸肌、腹肌一一展示出来,像是个参加选美的职业健美选手。

“看见没有?我可是很强壮的!”珂曼骄傲地拍了拍自己的腹肌,发出砰砰的闷响,“而且我又不是傻子,周六周日我会休息的,这两天赚的钱,足够我在周末好好挥霍一把了!”

他说到“挥霍”两个字时,眼睛都亮了起来,仿佛已经看到周末的狂欢在向他招手。

李文轩看著珂曼,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他本想问“为什么不存点钱”,但仔细想了想,墨西哥人好像很少有存钱的习惯。

这个民族的人似乎天生就带著一种活在当下的哲学。

干活时拼尽全力地干,玩的时候也倾尽所有地玩,至於明天会怎样,那是明天的事。

存钱?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李文轩微微摇头,目光无意间扫向前台的方向,整个人却突然怔住了。

前台的位置换了人。

不再是那个金髮碧眼、举手投足间都带著魅惑气息的温蒂,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黑髮女孩。

她的五官轮廓很深,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带著几分拉丁和墨西哥的血统。

单论五官,这个叫艾米丽的女孩其实比温蒂更精致一些,她的鼻樑更挺,眼睛更大,嘴唇的弧度也更完美。

但奇怪的是,她身上却没有温蒂那种让人移不开眼的气质。

温蒂坐在那里的时候,哪怕什么都不做,整个办公区都会因为她而变得不一样。

而艾米丽坐在那里,就像一件摆设,好看,但仅此而已。

“温蒂今天没来上班吗?”李文轩收回目光,问身边的珂曼。

珂曼顺著他的视线看了一眼前台,脸上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

“温蒂啊,她第二天就没来了。”珂曼压低声音,像是分享什么內部消息,“现在那个叫艾米丽,是新招的前台,哥们,你想想,温蒂可是老板的女儿,怎么可能一直坐前台?那不是大材小用吗?”

李文轩闻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这话说得在理。

恐怕之前见到温蒂在前台,只是因为公司刚成立、人手不足,她临时过来帮忙。

现在招到人了,她自然就回到自己该在的位置上去了。

毕竟以丹特·奥康纳的身家,怎么可能让自己的女儿一直做这种接待工作?

“哟哟哟!这不是华国鸭子吗?”

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打破了办公区的寧静。

“怎么,今天又来找你的金主啦?”

李文轩转过头,就看到索森·道格尔端著一份草莓蛋糕,正从茶水间的方向走过来。

他一边走一边用勺子挖著蛋糕往嘴里送,奶油沾在嘴角也浑然不觉,那双眼睛却一直盯著李文轩,眼神里满是毫不掩饰的嘲讽和敌意。

看著这张脸,李文轩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愤怒。

很奇怪,明明不久之前,他还会因为这个人的挑衅而动怒,会因为他抢了自己的职位而不甘。

但现在,他再看索森·道格尔,心里只剩下一种极其复杂的情绪,那是一种怜悯,一种在看跳樑小丑时才会有的悲悯。

他就那么静静地看著索森·道格尔,目光深邃得让人发慌。

“你这是什么眼神?”李文轩的目光果然刺激到了索森·道格尔,他脸上的得意瞬间僵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恼羞成怒的涨红,“你在看什么?华国猴子!”

他的性格向来如此,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高兴就是高兴,愤怒就是愤怒,从来不懂得掩饰。

这种人,说白了,活得很简单,也很肤浅。

李文轩没有理会他的跳脚,只是不紧不慢地掏出手机,在屏幕上点了几下,然后將屏幕转向索森·道格尔。

屏幕上是一条黄金吊坠的照片,在灯光下泛著温润的光泽。

“我只是在想,”李文轩的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討论今天的天气,“你在印度算是什么种姓?看你这肤色……应该是不可接触者吧?”

这句话像是一根针,精准地扎进了索森·道格尔最敏感的地方。

“你在胡说些什么!”索森·道格尔连蛋糕也不吃了,他把蛋糕往旁边桌子上一放,整张脸涨得通红,额角的青筋都暴了起来,“我是吠舍!是吠舍!不是什么贱民!你听到没有!”

他几乎是吼出来的,声音在空旷的办公区里迴荡,引得前台艾米丽都摘下耳机,好奇地往这边看了一眼。

李文轩看著他这副模样,心里只觉得好笑。

吠舍?就算真是吠舍,在印度教的种姓制度里,也不过是第三等的平民罢了。

但这个世界上总有这么一群人,自己明明站在底层,却因为还能看到更底层的人,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哦,或许是吧。”李文轩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语气敷衍得像是在打发一个纠缠不休的乞丐。

他低头在手机上点了几下,像是在查什么东西,然后隨手把手机放在旁边的桌上。那条黄金吊坠从手机边缘垂下来,在日光灯下轻轻晃动,折射出细碎的金光。

“我去上个厕所。”

说完这句话,李文轩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索森·道格尔一个人站在原地,对著空气继续辩驳。

“我是吠舍!你听到没有!不是贱民!我们家族在印度是有地位的!你一个华国来的黄皮猴子懂什么……”

他絮絮叨叨地说了足足一两分钟,等回过神来,才发现李文轩早就不在了。

索森·道格尔闭上嘴,目光却落在了桌上那部手机上。

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屏幕乾乾净净,没有任何划痕。

那条黄金吊坠就垂在桌边,在空气中微微晃动,像是在向他招手。

他的眼神变了。

贪婪,愤怒,还有一种病態的兴奋,混杂在一起,让他的瞳孔都微微收缩。

他迅速扭头看了看四周。

前台那边,艾米丽又重新戴上了耳机,手机屏幕的光映在她脸上,她正看著什么喜剧片,偶尔发出一声轻笑,根本没注意到这边。

而珂曼·鲁邦……

索森·道格尔的目光扫向茶水间,正好对上珂曼的视线。

那个墨西哥人正站在茶水间门口,手里端著一盘点心,目光警惕地看著他,眉头微微皱起。

“你这是什么意思?”索森·道格尔被他看得不舒服,先发制人地开口,“为什么这样看著我?”

珂曼·鲁邦沉默了两秒,看了看索森·道格尔,又看了看桌上那部孤零零的手机。

他不喜欢这个印度同事,从来都不喜欢。

这个人太张扬,太刻薄,骨子里还带著一种让人不舒服的优越感。

但有些话,该说还是要说。

“不管你想做什么,”珂曼指了指头顶,“请看看周围,有监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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