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大秦二世元年六月初一(2/2)

李斯不动 姚贾等人自然不会跳出来反对 冯去疾刚刚才跟皇帝搭上线自然不在这个时候给自己找不自在 去反对皇帝的旨意

旨三 即日起将丞相府中上计署(功能大致相当于后世之财政部、统计局)单列一府 着御史大夫、少府尚书张苍为上计府计相(财政部长兼统计局长) 上计府诸事直接通禀于朕

上计府下辖四署 上计署 统筹天下田亩税赋 统筹大秦国库、各郡府库开支 统筹俸禄发放 统筹有功之官员、朝臣、兵卒之赏赐发放

盐铁署 统筹天下各地盐铁专卖 开设盐铁官铺;

钱粮署 统筹天下谷粮售价 统筹天下币制改革 即日起收缴天下铜制器具 以铁制器具置换之 不得随意收缴 所缴之铜制器具除制式兵械外 尽皆送至尚坊

通商署 在关中各郡开设官署 收缴来往行商商税 暂定值百抽一 行商行至一地 只需在一地通商官署缴纳税金 由官署开具路引条陈 执此路引条陈行走我大秦境内各郡 概不用再行缴纳税赋

旨四 着上计府计相张苍会同尚坊府丞田仁定制钱币 以金铜为料 铸造大秦钱币 废除布币 通行大秦之钱币今后仅只尚坊铸造 天下旦有私铸钱币者 诛三族

旨五 新设大秦英烈署 归入宗正府门下 由老宗正亲自署理 此英烈署 登记造册为我大秦征战之阵亡将士、伤残将士姓名籍贯

旨六 自今日起 我大秦行抚恤之策 所谓抚恤 自是安抚体恤之意 即日起英烈署开始整理自始皇帝行灭六国之战始 及至今日为我大秦战死沙场、伤残退伍之兵卒籍贯名册

始皇帝三十年之前阵亡、伤残之将士兵卒 统计之后 每户抚恤新制铜币万枚 盐五十斤 自始皇帝三十年之后至今日 乃至往后 为我大秦阵亡、伤残之兵卒尽皆单独登记造册

此册上之阵亡、伤残兵卒自今日算起 每户每月可从英烈署中领取铜币百枚 盐五斤 阵亡之兵卒若家中仅有白发(父母) 则此兵卒白发可领抚恤至终老 并由英烈署归葬送终

阵亡之兵卒若上无白发 仅只下有良人幼儿 则此户可领抚恤至幼儿及冠(成 人);所有伤残之大秦兵卒 尽皆可领抚恤直至终老

此等抚恤发放领取 由宗正府门下英烈署会同上计府统筹处置 朝中三公九卿除御史府责监察之责外 任何府衙官署不得过问英烈署、上计府行事 …。

所有阵亡、伤残之兵卒 如果家中有违律法 则地方官府署衙不得过问插手 尽皆由各地英烈署府衙自行审查处置 按律处之

旨七 今日 开大秦英烈塔 凡为我大秦阵亡之兵卒无论过往 英烈署审查登记造册之后 若此户兵卒家中无异议 则将所有阵亡兵卒之遗骸火化 迁入英烈塔中 并铭刻姓名于塔壁之上

若不愿迁入 则将该兵卒之名铭刻于英烈塔塔壁之上即可

大秦英烈塔 不仅为为我大秦战士沙场之将士设立 今后但凡为我大秦、为我华夏一族有所贡献 勿论老弱妇孺 皆可归葬于塔下 并铭刻姓名于塔壁之上 受万世之敬仰 受亿万生灵之朝拜

诸位爱卿 尔等同样如此

今日 为我大秦无数将士魂归关中故土之日

今日 定为我大秦英烈归魂之日 赐名归魂节

自今日起 自朕始 我大秦后世万世子孙皇帝 乃至后世别家皇朝 每逢今日 定要领百官前来祭拜 一岁一小拜 十岁一大拜

以慰我大秦、我华夏英烈在天之灵

如若后世有我大秦不肖之皇帝、不肖之子孙 遇今日之祭拜 忘记亦或不愿 朕在天亦会诛之 后世之皇朝若有对此塔不敬者 朕宁遭天谴也将灭之

此七旨 可曾拟好

此七旨 诸位爱卿可曾记下

及至最后 胡亥清朗的轻言细语已经如同雷霆般在咸阳宫正殿轰鸣

如若后世有我大秦不肖之皇帝、不肖之子孙 遇今日之祭拜 忘记亦或不愿 朕在天亦会诛之 后世之皇朝若有对此塔不敬者 朕宁遭天谴也将灭之

此七旨 可曾拟好

此七旨 诸位爱卿可曾记下

三声清亮高喝在咸阳宫正殿回荡 传出大殿 传遍咸阳宫广场 传遍万里大秦山河

这高喝响彻整个天地

这高喝在大秦万里疆域中回荡

这一日 是大秦二世元年六月初一 (未完待续 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 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 您的支持 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