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2/2)

即位便颁立诏书于天下。

诏曰:“朕皇考大行皇帝德妃之子,昔皇二子弱龄建立,深为圣慈钟爱,寝处时依恩勤倍笃,不幸中年神志昏愦病类风狂,皇考念宗社重任付托为艰,不得已再行废斥,待至十有余年,沈疾如故,痊可无期,是以皇考升遐之日,诏朕缵承大统,朕之子侄甚多,惟思一体相关敦睦罔替,共享升平之福,永图磐石之安……”

同时,奉其生母德妃为圣母皇太后,拟上徽号曰仁寿皇太后。

不久,定下年号为雍正。

同月,西征战事尚在谈判议和,胤祯得知自己皇父病逝,当即由西北前线暂返京师。

胤禟闻言,耗费大量钱财,将胤祯的园修葺一新。

等雍正暂且可以得出两分空闲后,见了乌玛禄一面。

乌玛禄在屋里烤火,正和万琉哈柳烟说话,看他来了,万琉哈柳烟先行告退。

乌玛禄招呼他坐下。

“忙完了?”

“暂时忙完了。”

“你不好好歇息,怎么来我这儿了。”乌玛禄叹道,“这些日子你没睡好,眼睛都青了一圈。”

雍正道:“虽为皇额娘上了尊号,但后宫的事,还未处理,所以来扰皇额娘了。”

乌玛禄微微摇头:“有静姝在,哪儿用你担忧了。”

“还是得问过皇额娘才是。”

乌玛禄闻言,叹息道:“你皇父最终还是定了我的孩子继承大统……我却并不想要……”

她叹息着,落下泪来。

雍正伸手接过:“让皇额娘落泪,是儿子之过。”

“非你之过,只我在为你哭。你这双手会沾满血腥,会杀得人头滚滚。你会众叛亲离,父子离心,兄弟阋墙,孤家寡人。”她仿佛只是将她看见的有关他的结局说出。

她早已不再为自己而哭,而是为怜悯苍生而哭。

他虽是她儿,又何尝不是苍生。

她心怜他。

她在泪中笑着:“以后,你不再是我的儿,而是这天地借我肚中生出来的帝王。”

她看着他:“十四才是我的儿。所以,他可以只凭着性子,你却不能。”

乌玛禄悲伤的看着他:“以后你要谨言慎行,凡事三思,不能喜怒随心。”

她隔着紫禁城,仿佛看了出去,看见了整个天下:“你为苍生计,怎能随你心意,置天下苍生于不顾。”

她招他半跪下,将他抱在自己怀里,垂首看他:“我的儿……”

潸然泪下。

她的儿子,她没有亲手养过一天,就已经这么大了。

她松开他:“我的儿,你只需记住,我不要乌雅家如何尊崇,也不要你为了同胞之谊而退让。我要你为在无数选择里,都坚定的选择天下苍生。”

她能为他做的,也就这样了。

她无法成为他的助力,至少不要成为他的阻碍。

“是。”

她伸手摸了摸他的脸颊,他已经老了,颊上已经有了皱纹。

这是她最后一次摸他。

以后,再来的,不是她的儿子胤禛,而是这天下之主雍正。

“你要好好的,纵然做了皇帝,也不要轻佻骄纵,还是要为百姓做些实事。”她叮嘱着。

雍正道:“自然的。”

乌玛禄定定的看了他一会儿,笑道:“你都这个年纪了,我就更老了……也许……我也快死了。”

她半开玩笑道:“要是走早些,兴许还能在黄泉路上见到故人。”

雍正急急叫了一声:“儿子才失去皇父,皇额娘便要说这样的话吗!”

“我不说了,不说了。”

乌玛禄拉起雍正:“坐着吧,怎么就要你一直跪着了。”

雍正坐下,又和乌玛禄说起,后宫皇考诸嫔妃受封一事。

乌玛禄点头:“按例就是。”

乌玛禄想了想,又补充道:“贵妃乃你孝懿皇额娘的亲妹妹。你孝懿皇额娘抚养你十数载,只她故去的早,不如将这恩典给你贵妃母吧。”

雍正略微沉思后,点头同意。

乌玛禄又道:“这些年里,是你万妈妈陪我,我想着,要不也给她晋一晋。”

雍正多在永和宫走动,也多次见过万琉哈柳烟,闻言自然称好。

两母子无话可说。

乌玛禄想要打发雍正下去休息了。

雍正想了想,问道:“我听说您不愿意为皇太后,是儿子惹您生气了吗?”

乌玛禄略微犹豫后,还是坦诚相告:“我本就不愿意做劳什子德妃。只不过,万般皆是命,半点儿不由人。”

乌玛禄道:“若非要给你留体面,我早就要你将有关我的一切事尽皆隐去。”

她半点儿也不想在这世上留下丝毫踪迹。

雍正突然忆起康熙临终前托付,暗自为二人的相处而心惊,他的皇父与皇额娘真是旗鼓相当,将对方琢磨得清楚。

雍正口中道:“这如何使得!”

乌玛禄叹息道:“是啊,这如何使得。”

“所以,我说万般皆是命,半点儿不由人。”她沉默下来了。

雍正静默无语。

半晌后,他道:“皇额娘打算几时搬去慈宁宫。”

“你这就撵我了?”

雍正忙道不敢。

乌玛禄拒绝了:“你皇父临终前,让有孩子的妃嫔,都跟着孩子去住。可没有孩子的一大堆。到时候,我得跟她们住一起。还不如就留在永和宫。”

“我这些年久在永和宫,认识的也不过这么几位。”

她平静道:“年纪大了,不想再重新和谁相处。”

话说得多了,她忍不住猛烈的咳嗽着,好半晌才停下来。

乌玛禄倚在榻上,带了些疲惫:“我如今这身体,谁知道还有几日好活呢。老四啊,你让额娘临走前,过些舒心日子好不好。”

亲族:

直系血亲,以本人为基准,垂直向上推直系长辈四代,向下推直系晚辈四代,为直系血亲,即上至高祖父母,下至玄孙、玄孙女。高祖父母之上的直系长辈,则作祖宗。玄孙之后的子孙,还有种种称谓,但不常用。

旁系血亲分四等:

第一旁系血亲:本人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第二旁系血亲: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第三旁系血亲:祖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第四旁系血亲:曾祖父之兄弟姐妹及其后三代人。

注意:父系母系相同,男女相同。

姻亲亦有直系、旁系之分。

直系姻亲包括:

1直系血亲中晚辈的配偶;

2配偶的直系血亲中的长辈。

旁系姻亲包括:

1旁系血亲的配偶

2配偶的旁系血亲及其配偶。

夫妇在同一亲族中,父子所属亲族不同,兄弟姐妹所属亲族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