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绝不吃狗肉(2/2)

王暮雪一脸僵笑,私底下握紧拳头绞尽脑汁,两秒后终于想到了一个绝对不用吃的说辞,这个说辞就是:“马总,我对狗肉过敏!”

当他们一行人被司机送回酒店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

那晚回去的一路上,柴胡坐在五座越野车的最后排,跟死人一样直接仰头就睡。

出了小区之后,来回徒步的十多分钟里,小可自然就成为了王暮雪的贴身保镖。

上初中后,王暮雪又心痒痒地买了一只雪白的肥猫,结果可能是喂的东西不对,肥猫越来越瘦,最后直接毫无征兆地口吐白沫撒手人寰。

但话吐到嘴里,才说出“马总”二字,柴胡就突然开口道:“好好吃啊马总!等下有多的能不能打包带走!?”

小学六年级时,王暮雪买了几只金鱼,鱼没几天便接连仰身漂浮在水面上,眼睛膨胀得很吓人。

蒋一帆敲击着手机,好似在回着什么人的信息;而王暮雪则是把头扭向窗外,欣赏着一路的霓虹。

柴胡偶尔抛出很多问题打断马方的陈述,一个晚上都没怎么说话的柴胡,这个时候突然从一个纯听众模式,转变为话痨探讨模式,而他们探讨的主题就是,如何把一只农村的土狗做得更好吃!

详细内容从如何选狗杀狗,到如何切狗以及添加各种香料。

所以新闻报道里常见的是“某某情侣小树林中被抢劫”,从未见哪篇新闻说“某某女生与狗在小树林里被抢劫”。

而此时此刻,已与小可建立了足足八年感情的王暮雪,看着砂锅里的一大盘热腾腾的红烧狗肉,又哪里吃得下呢?

原本王建国是不放心王暮雪晚上11点了还要出门遛狗,但奈何王暮雪说只在小区里遛,且成年后的小可,牙齿啃一般的骨头也已经跟吃肉差不多了,唯一能让它还有意愿啃一下的就是猪筒骨。

此时蒋一帆突然将他那个没怎么喝的茶一口灌入,而后将茶杯很自然地缓缓收回胸前,见其他人目光一时没往这边看,蒋一帆的手迅速放下,那个茶杯也很自然地被桌子遮挡了。

王暮雪高中毕业后,果断给小可办理了各种复杂的出国手续,于是乎,那只庞然大物在美利坚过上了悠哉悠哉的陪读生活,吃上了其实便宜得要死的正品外国狗粮。

“别的可以缓,狗肉可缓不得,这天下第一美味必须趁热吃,趁热吃才香!来来来!”马方说着,大勺子已经伸到王暮雪眼前。

但最后大概是因为乌龟这种生物实在太无聊,既不怎么动,也无法发出声音,以至于王暮雪养着养着就忘了,乌龟的结局可想而知,没撑过一年。

王暮雪把乌龟和桶一起丢掉的那天,她上高一。

“来来来暮雪,趁热吃!女士优先!”待服务员把砂锅放好,马方十分自然地起身,用大勺子舀了好几块狗肉,正要往王暮雪的碗里送,王暮雪连忙再次护着碗道:“等下我自己来就好,谢谢马总。”

“去吧,12点前必须回来。”王建国挥挥手道,想了一下又补充一句,“不给出小区。”

马方勺子停在空中,头一歪笑道:“都是瘦肉,不肥的!”

所以安全的关键不是不离开小区,而是不离开小可。

“不是不是,那个……现在胃有些撑了,想先缓一缓。”王暮雪尴尬道。

说真的,王暮雪听到这里很是吃惊,经过一天繁重的工作和饭局,她自己都快忘记的事情,蒋一帆居然还记得。

这一回,奇迹发生了。

因为比起情侣中的男性,歹徒更怕狗。

看着那么硬的筒骨被小可一脸淡定,“嘎嘣”一下直接咬碎吞下的画面,王建国既惊心又放心。

因为小可是公狗,所以相当调皮闹腾,撕拖鞋、咬沙发、啃桌脚、捣腾卫生纸、扯电线、翻冰箱……总之拆了客厅拆卧室,拆了厕所拆阳台。

智商高的人果真记忆力就是好,而且刚才饭桌上蒋一帆的表现,颠覆了王暮雪对于高智商的人就一定没有高情商的认知。

乌龟掌心大小,被王暮雪放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泡水养着,这回这只宠物的寿命终于撑过了三个月,王暮雪很开心。

“趁热吃哦!”马方又一次笑着催促道。

王暮雪因此在14岁那年,从王建国口中获得了“动物杀手”的称号。

人终归是人,一般的国人手里没有武器,歹徒抢不赢还可以脖子一缩陪笑认怂,或者直接拔腿逃跑。

“当然可以啊!”马方一脸讶异,而后咧开了笑容,只听柴胡赶紧接着问狗肉的具体做法,马方便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王暮雪牙一咬,当天下午放学直接又冲去了宠物市场。

当他们三人进入电梯后,柴胡又直接斜靠在墙上,他因为实在吃得太撑,脑袋有些发昏。

而王暮雪刚想对蒋一帆表示由衷的感谢以及称赞他的善解人意,未料蒋一帆突然严肃地开口道:“今晚饭局浪费了不少时间,至少浪费了三个小时,所以今晚大家一起加加班,把晨光科技的上下游企业整理出来,鉴于现在是晚上11:00,回去你们还要洗澡刷牙什么的,时间就宽裕些吧,明早7:30前发我就行。”

王暮雪:“???!!!”

柴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