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3章 反向输出(1/2)

第673章 反向输出

但最离谱的是,因为摇滚音量过大,听见枪声的人并不多。

哪怕声场设计尽可能分散到整个橄榄球场,小小的舞台周围依旧是堆放音响最多的中心区。

那些挤在舞台周遭女性为主的歌迷,脑瓜子都被音浪震得嗡嗡的。

可能因此也格外上头。

连戴着耳返的荆小强都因为自己在放声歌唱,整个头部器官骨骼都处在震动中,也没听见这手枪枪响。

就差不多等于放个鞭炮而已……

甚至连这发对着他开枪的子弹飞来都没察觉!

但能看见。

特意营造的这种北美赛事灯光氛围,不是那种唯我独尊的巨星光芒,散布在舞台的照明,保证周围大半个赛场都能看见点动向。

原本的意图是为了接地气的同时,能随时看到内场观众的反应,乐队可以做出些互动。

这是彻彻底底的欧美文化,人家的传统信仰,整个东方其实是在捏着鼻子跟着人家屁股后面想靠拢。

特蕾莎在华人世界的确地位非凡,但洋人根本不认她。

因为出了这种事情,往往演唱会就会腰斩……

而且是完整形成了产业化流程,一队比一队强,完全抓住了欧美青少年的注意力,成为他们的青春偶像。

最关键是那个被突然散开人群亮出来的枪手,一手拿着一次性大酒杯,一手举着把手枪,立刻愣住高举投降!

打扰老子的开心派对时光了!

更是从小接受各种遇见开枪事件的训练,哪像国内听见警匪交锋,还一个个还拼命往前凑,生怕流弹打不中自己,生怕错过看热闹的机会。

特蕾莎惊异的张张嘴:“你……你已经不是一个歌手了!”

特蕾莎和东方教主都快四十岁了,但依旧很有活力的跟着小姑娘表演。

但立刻看见那边人群里,有好几个观众二话不说从腰间掏出手枪指向中心的男人!

舞台下穿着统一黑色安保服的小黑哥们,也有好几个立刻拔出手枪来,哄的一下就围上去了!

全旗人民都能训练有素的第一时间闪躲,一个个洋妞儿迅速抱头趴下的动作,熟练得让人心疼!

在这个市场,唯有荆小强才是中心吸引力,杜若兰可以沾边,其他大家都很难。

他居然还能语调不乱的坚持唱完,然后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黑仔他们挥手示意下,自己对麦克风:“我不知道那边是为什么要挥舞手枪,但在摇滚的世界里,多点和平跟爱,这首《my victory》献给大家……”

那就吹嘘发生枪击事件之后,不为所动的和平与爱吧。

没错,这首《my victory》颇具神棍气质:

“……你为了伪善的人间,甚至为我而来

你背负罪恶与羞辱,承受世人犯的错

我过错的重担都与伱同钉在你双手上……

很明显这描写的就是那个钉在十字架上的男人。

见多识广的西海岸人民一点都不慌,甚至更多是气愤。

反倒是薪乡市民波特曼隐约:“好像是枪声,他说刚才那边有人挥动手枪……欧买噶,他真伟大……”

让整座巨大的体育场,俨然变成了教堂。

vip包厢里面不也是以白人高层为主么,好多人都纷纷探头难以置信。

看看这完全受了我们文明之光感召的亚洲歌星……

果然,明快简洁的旋律,朗朗上口的歌词迅速点燃现场激情。

可在欧美国家眼里,这是现代文明和走向文明的差距,内心都是倨傲而冷漠的。

所以说禁神马枪呢,只要人人都有枪,那不法枪手反而没法兴风作浪。

荆小强自己也差点趴下了。

他们主要是影业公司的高层,也许对音乐理解没那么深刻,但摇滚能唱成这样,罕见。

暴躁的一顿打!

蹲挤在台阶口的大小姑娘们很有点摸不着头脑:“什么?他说什么?”

观众们差点起哄。

在他们眼里,哪有什么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只有盎格鲁撒克逊人从工业革命以来塑造的才叫文明。

歌星最怕这种事情了,面对数千数万人,天晓得谁会对他开枪?

要知道摇滚史上最著名的歌星,约翰列侬就是在薪乡被自己的狂热歌迷给街头开枪打死的。

说着就双手抱拳在胸间,虔诚的开始祈祷!

她是犹太裔。

大家都熟啊,手枪嘛,十米之内能探讨精度,二十米开外就全凭运气,五十米之后杀伤力锐减,一两百米毫无危险!

所以那家伙对着舞台上的荆小强开枪,要命中的难度比奥运会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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