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七阶命格:天灾(2/2)

其余霞光一般的剑光斩中祂的躯体,顿时发出叮叮当当的金铁交击声响。

枯离法剑的外形完全消失。

【天煞孤星】命格兽立刻意识到了不妙,厄运血水弥漫秦宇周身,凝成防御。

“贫道还以为陛下倒行逆施,是为了大周基业……”

说话间。

【天灾】命格在武道外景的驾驭之下,已经掠到了另外一个街区,又有数千人遭遇了天灾的洗礼,由此死去。

【天煞孤星】命格兽瞬间醒悟。

“必须得凝聚一些气韵,全力释放十境细微,方能将这厮击溃!”

“住手。”秦宇面无表情地看着朝云帝,右手横出,枯离法剑剑身上的铭文全部碎裂。

“陛下变成魔了!”

墨绿色的眸子里,满是得意和执掌一切的狂。

而【天灾】命格的驾驭者、武道外景则在不断爆发的天灾中,缓缓地膨胀。

由此,他忽然明白了一切。

“再来!”

两人同时向秦宇说道。

就是【天灾】命格!

破杀气韵来自于通续真人的死,来自于容县惨案的那十来万生灵,当然也来自于密州血案的那六十万百姓。

但字和字连贯在一起后,却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死!”

“帝为突破境界,炼制血丹,需以活灵献祭,淬炼五行精血。”

除此之外,全镇道宫掌门人、其余道门高层以及涌进城的七境以上强者们,都感受到了来自于朝云帝的巨大压迫力。

命格兽要对付【天灾】命格,自然无暇凝聚气运。

“而大周朝堂,俱以为乃异辽、俱龙二国屠城所致……实则,此案血证仍未扑灭……”

“是天师!”

朝云帝之所以进入埋骨地,其目的除了找寻护命骨屏蔽天道以外,第二个目的就是利用埋骨地的地利因素斩杀通续真人。

但若是近距离看去,此刻的蓉昌,其实只是一尊肉身,没了魂灵。

“七阶、灾厄级别、具有厄运和破杀命数的融合型命格!”

这是命格气韵膨胀到极点的结果,所有的气韵都产生了自燃现象,由此为命主提供极为强大的命格力量。

喵呜!

“帝亲临,左通续、右勾由,护龙司布阵,镇邪司运转,数月光景,炼化密州六十万生灵……”

这时,来到秦宇身侧的志恒真人传音给秦宇,并将各种法器祭起,在两人身前凝成了数道防御屏障。

嗡!

一团金光掠起。

朝云帝说话之间,右手一挥。

古云和古巷在远处的城墙之上念诵朝云帝的罪行,见此情景,都是心生恐惧,同时暗道:“不好。”

其实早在埋骨地之前,他就已经和天命司司主达成了协作关系。

秦宇对志恒和纯风的话充耳不闻,驾驭飞行靴,脚踩虚空,向前走了出去。

两人一边念诵,脸上一同流下泪水,被密州一案的悲惨一幕打动。

蓉昌仍旧还是那个蓉昌,屹立在凉亭之中。

音浪滚滚,传入西京城。

【天煞孤星】却是少了一些破杀命数。

直接献出了自己的爱女蓉昌公主,让天命司司主因此来蕴养厄运命格。

这时候。

呼啦!

二人见状,都回头看向秦宇。

秦宇眉头一皱,驾驭飞行靴向一侧闪避开去。

“天师一定是在催我了!”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单单依靠命格气韵,便能爆发出如此威力的力量。

“若不是秦天师你开启了埋骨地,朕还一直蒙在鼓里……嘿嘿嘿……你可知道朕在埋骨地中找到了什么?”

朝云帝对此充耳不闻,一只手从储物戒空间中探出,而后拿出一物,摊开给秦宇看:“正是此物,给了朕全新的猜想。”

而后,二者一同出手,向秦宇掠去。

武道外景的口中,发出朝云帝的冷厉喝声。

“有物证、人证如下……”

想到此处,蓉昌公主心里默念一番,双手飞快结印。

之后,走出埋骨地,朝云帝继续和天命司合作。

命盘之中,燃烧着熊熊的紫黑色火焰。

纯风到来之后,更是为防御屏障加持了数道铭文。

武道外景来不及吞噬剑气,便被剑气斩中头顶。

两人隔着三十来丈的距离。

秦宇视线掠过,落在了朝云帝和武道外景之上。

朝云帝虽然未曾夺得护命骨,但却因此躲过了天道的第一轮惩罚。

周围的强者们都是一脸懵圈,明明两人说得每一个字都能听明白。

志恒真人和纯风等强者见状,都是一阵头皮发麻。

驾驭着【天灾】命格的武道外景忽然化为一团虚影,落下虚空,进入西京城中。

但因为他身在埋骨地之中,护命骨就在其中。

秦宇所处的方位,楼宇顿时崩塌,数道城楼大小的陨石凭空出现,当头砸落下来。

而厄运,则是来自于蓉昌公主。

秦宇视线轮转,在朝云帝手中看过去,发现那赫然是一枚银制的镜子。

但除此之外,竟然未能斩破祂的防御。

但饶是如此,还是被血雨腐蚀出坑坑点点的凹陷。

“是啊……我们只是先锋,若是不敌,便只能让太后的大军突破天前防线,击溃整个西京的气运,而后再徐徐图之了。”

“朕倒要想看看,是你的七阶厄运命格厉害,还是朕的七阶厄运兼破杀命格厉害?”

下一刻,秦宇身法一闪,镇国铁剑腾起万道霞光,斩向武道外景。

便被各种天灾临身,自顾不暇。

轰咔!

“是魔神!陛下竟然召唤出了魔神分身!”

“嘿嘿嘿……秦天师真不愧为超越猎命师的存在,果然眼光毒辣!”

……

下一刻。

城外的密林里。

契约灵兽小白低声叫道,脸上的表情和蓉昌一般无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