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双更合一(1/2)

但同样地, 郑嘉佑的插科打诨,也无形间削弱了房间里凛然的秩序。

刚刚那种泾渭分明的界限一下模糊了,气氛一下变得轻松起来。

丝绸包裹的墙面映出窗外鲤鱼池里的粼粼波光,紫檀木会议桌上的袅袅茶香氤氲开来, 透过有些模糊的雾气, 郑嘉和露出了温文尔雅的笑容。

“等这边事情谈妥, 你们可以多在港城留一段时间——家里还有事情要忙,我恐怕无法作陪, 但那台车仍旧派给你们, 想去哪儿让司机接送就好。”

郑嘉和自己是挪不开空的,他在南城时尚且还要天天加班处理文件,回到港城这个家族产业的核心地带, 一大堆事情等着让他处理。

东道主的好意, 宋明瑜自然不会拒绝,郑嘉和没时间, 她乐得轻松自在。

和林香两个人逛逛港城不好吗,实话说,除了合作项目, 平时她并不想和豪门大少一起出游。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郑嘉佑不甘于只在旁边当个空气, 这种话题他擅长, 果断说道。

“有什么想去的我可以陪你去——不方便的话我也可以给你们找个导游,我人脉很多。”

郑二少说到这里颇有些自豪。

富二代嘛,都是少不了朋友的, 郑嘉佑又是特别大方的那种人, 他认识的人什么三教九流都有。

别说今天要给宋明瑜选个导游——宋明瑜今天要是想吃港城最顶尖的餐厅,他也能想方设法搞到。

就像r&j那个房间一样。

不过郑嘉佑也没说自己一定要陪在身边。

一来,他到底还只是在追求对方。

二来, 他还是记着自己的身份不好公开和宋明瑜接近接触。

话说得满,是不甘心就这样没什么存在感。

宋明瑜笑了笑,话说得委婉。

“谢谢二少的好意,到时候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们会说的。”

又是“我们”,似乎什么事情都要把旁边那个温婉的女人给带上一起。

郑嘉佑悻悻地收了回去,他想陪宋明瑜是真,但有林香在场,这话就不好说了。

靓女的朋友要是得罪了,他也追不成人了。

郑嘉和看了弟弟一眼,抿了一口茶,“宋小姐……”

“郑总叫我名字就好。”

“ok,明瑜,你也直接叫我名字,轻松一点。你对港城——这座城市印象如何?”

港城印象?

宋明瑜毫不犹豫:“纸醉金迷。”

1986年的港城,纸醉金迷,是它最好的诠释。

内地还刚刚开始流行迪斯科,甚至被很多报刊媒体批为“过分开放”。

而港城呢?

这边的酒吧已经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加州红”,“兰桂坊”,酒吧街,夜生活丰富得好像白天黑夜毫无关系。

爵士乐,粤语情歌,灯红酒绿中的亮片裙女郎,拿着香槟欢呼怒吼的西装男人,在摇头晃脑的舞曲中,拿钱可以买到一切“忘忧水”。

就连会所也不止郑氏有。

各大豪门都有自己的私人会所,外客止步,能否进入其中,完全是看人脉,还有地位。

甚至许多人就以能出入这种豪门会所为傲,不惜一掷千金,也要拿到一个入门资格。

——那是通往上层圈子的入场券。

有私人,自然也有公开对外的会所,照样是珠光宝气,富丽堂皇。

一到夜色迷离的时候,这些大小会所门口到处都是香槟豪车,意大利手作西装,法国香水。

而这仅仅是宋明瑜在港城匆匆一瞥窥见的东西。

前世她看过港城的一些视频,当时还没太大感觉。

直到这一辈子,在南城生活了两年以后——

当她亲身踏上这片土地,当她坐在奔驰s里,穿越九龙热闹的唐楼街市,穿过遍布酒店和霓虹灯牌的黄金大道。

当她在r&j房间里,从270度的巨型落地玻璃中,窥见维港的灯光,港口的游艇,甚至能闻见海风混杂着香水的复杂香气。

当电影里叼着雪茄开枪的男人,赌桌上一掷千金的男人……这些荧幕上宋明瑜曾经以为是夸张手法塑造出来的形象,化作了一个个现实中会真切见到的面孔。

“纸醉金迷”,是宋明瑜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唯一一个定义。

挥金如土,奢华,彻夜明亮的霓虹灯,摩肩接踵的人群,摩登男女。

构成了这座城市的全部。

郑嘉和低低地重复着这四个字,似笑非笑:“宋小姐对港城印象不太好?”

宋明瑜摇头:“不,恰恰相反,很好。”

纸醉金迷往往和危险结合在一起。

但少有人意识到它的另一面,是足够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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