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赴灯会(1/2)
太阳刚下去不到半个时辰,文苑大道靠近大梁山的一侧,整个桃园都被点亮了。
这里灯火通明,热闹一片。
路上到处都是流光溢彩的灯,將这片桃林照得一片金色,恰恰金色和粉色还颇为般配,让此处衬得金碧辉煌,如同是豪华的皇家后园一样。
文苑路附近那可都是富家人的私人宅邸,通俗的说,就是凉城的富人区。
大量的庄园整齐的排列在一块儿,配上这桃园美景,让这片地区美丽得如同画一般。
不少的公子小姐、学生才女也都在桃林之中来来往往,他们猜著灯谜,感受著这次桃园诗会的氛围,一个个脸上都掛著笑容。
桃都是四季桃,一年四季都开,是无当剑派那几颗仙桃树的变种,只可惜结不了桃子,但却美丽异常。
几个老先生带著自己的学生穿梭在灯周围,恰恰猜灯谜是老先生们证明自己学识渊博的必经途径,所以他们乐此不彼。
轰轰轰!
几道爆炸声从远处传来,原来是一些烟已经开始升起了,將这漆黑的夜空衬得一片辉煌。
此时此刻,在一处无人的凉亭,李雨果白袍白髮,还带著標誌性的面具,他现在的身份是公子小白,特地来参加这次诗会。
“来那么早?”一个清脆的声音从李雨果的身后出现。
李雨果回头一看,却是沈乔。
他笑道:“不是还欠你一首诗么,所以我寻思著,在今天这个文化气氛非凡的地方,念出来,或许別有一番风味。”
“那我很期待。”沈乔说道,她穿著一身翠色的长裙,今天的她打扮的十分低调,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家碧玉一样。
李雨果很惊讶:“今天不戴面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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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你的话之后,我觉得很有道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脸上的胎记在脸上很丑,但我也不可能逃避,这胎记得陪伴自己一生一世,与其逃避,那还不如勇敢的去面对,你说是不?”沈乔笑靨如。
李雨果看著她那精致的俏顏,他点了点头,一脸的讚许之意。
“今天李公子没来?”沈乔到处看著。
李雨果靠在了凉亭的大柱子上,他说道:“他身体不適,反正我来也一样,不过我没想到,人竟然这般多。”
“那是,毕竟这可是桃园诗会。”沈乔解释了起来,原来桃园诗会表面上是一个文人交流的地方,但实际上却也是一个凉城上层人物商量的地方。
首先它门槛高,大部分的公子小姐,肚子里都是有墨水的,这么一来,没有学识的人就不受待见,相当於桃园诗会是一层过滤网,只留下了上层的精英。
其次便是年轻人多,年轻人迟早都要成长,接管家族的產业,在这样的地方歷练,也相当於给自己以后的交际圈打下基础。
最重要的是,很多事情长辈都不好当面说,於是桃园诗会就成了一个媒介,长辈们可以將自己的想法告诉小辈,然后小辈彼此交流,这样成事的成功率更高。
久而久之,每年一次的桃园诗会牵扯就越来越多,一匹匹年轻人送走又送来,它悄然就成为了一个大型的交流场。
据说刚开始只是几个穷酸书生彼此吟诗作对的小聚会,然而现如今变成了举城同庆的大事,如此相当有戏剧性。
“看吶,这是谁呢。”
远处来了一个风流倜儻的公子哥儿,身边竟然还跟著俩个女子,其中一个女子李雨果认识,竟然是血娘子。
血娘子那可是在凉城报的上名號的大姐大,另外一个看样子,应该是九州茶馆里面的毒玲瓏了,传说毒玲瓏擅长蛊术,就从她这一身虫臊气来说,整个凉城恐怕没有第二个那么浓重了。
这当中的公子哥儿,不是胡斐又能是谁?
他当然並不认识李雨果身边的沈乔,毕竟沈乔一直以来都是以面纱遮面,甚少人见过她的真实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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