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持剑自证(1/2)

通过项正林自现身到此刻的种种说词来看,这位淮城恶名累累的公子哥儿,还真不是那种无脑紈絝的蠢货。

也许是以往做过的坏事太多了,实在是经验丰富,所以他很清楚在什么时候说什么样的话,而不是就单纯仗著背景够大来欺压本城百姓。

另外,项正林对於沈凉和司小空的臆断,也是愈发犀利刁钻。

起初他还只是说沈凉和司小空是两个偷马贼,可结果发现沈凉嘴上功夫不比自己弱了之后,就开始加重沈凉和司小空的罪行。

添上一条“这二人所偷马车乃是我朋友財物”、“我朋友跟我约好了今日相会却未能如约现身”。

言外之意是什么?

是说沈凉和司小空,可能不单单是偷了马车,还极有可能在被马车的原主人发现此等不轨之举后,杀人灭口了!

古往今来,偷东西和杀完人偷东西,永远都是两种罪名,两种下场。

单纯的偷东西,放在古朝时期,律法严重些的国家,也就是多关几年和少关几年的区別。

可杀人偿命,这却是亘古以来没得商量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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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论沈凉和司小空究竟是不是谋財害命,反正项正林这么说了,只要可能沾上人命官司,还存有疑点,那就势必要严查重查!

否则那么多淮城百姓在旁边看著了,代表淮城城判府的周城卫四人,总不能毫无作为吧?

而周城卫也是顺著项正林的话,圆上了沈凉提出的第一个问题。

你不是说我们只听一面之词,没有听你们解释么?

行啊,现在你们可以解释了。

“对於项正林的话,你们有何要辩解的?”

周城卫面上是在问沈凉和司小空两个人,实际上却是只衝著沈凉说的,因为司小空自始至终都没开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沈凉是这二人阵营的代表者。

被冠上“谋財害命”这等重大罪名的沈凉,面对周城卫的盘问,表现得尤为镇静,事实上他也没什么好不镇静的,因为他和司小空谁都不是偷马贼,更没有谋財害命,这一切都只是对他们二人存有敌意的项正林单方面臆断,以及恶意誹谤。

“以后等老子坐上晋州异姓王的位置,非得进諫帝都庙堂,要求添加上『誹谤罪』,不然人人都这么空口无凭的污衊人,那得害死多少像老子这样的三好公民?”

心底默默嘀咕了一番,沈凉泰然自若的回道:

“回周大人的话,我们没什么好辩解的,也不需要辩解,马车就是我们的马车,如果大人不嫌麻烦,大可尽全力去查,只要查到这辆马车不属於我们,那就隨便大人处置,砍头都行。”

周城卫闻言皱眉,沉声道:

“这个理由不行,倘若你要说的仅限於此,那便必须要隨我等去城判府走一遭了。”

说著周城卫还不忘看了眼项正林,意思是老子收了你的钱给你办事,你丫也別给老子掉链子。

是你非得报官,那人家提出来了要对簿公堂,恐怕就得让你也跟著走一遭了。

而项正林如何会看不明白周城卫的眼神含义,只不过他近年来出入城判府的次数太多了,他爹给他擦屁股也擦的太多了,万一这事传回家里,免不了又得被一顿数落。

想到这,项正林不由暗骂沈凉这狗杂碎难缠,换作其他百姓,方才就该直接老老实实被周城卫等人带走了。

项正林正犹豫著到底是避免挨一顿骂好,还是出这口气好时,同样不愿意去城判府走一遭,浪费这些时间的沈凉,再次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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