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坊市行(1/2)

又一年后(歷史)

阳朔四年

处暑

南阳郡有三万多农民叛乱,声势浩大。

朝廷徵调南阳郡周围的郡国兵前往南阳郡镇压叛乱。

苏蒙(苏宸)的大侄子服了兵役,战死在前线。

抚恤金只有可怜的一千枚五銖钱,还不够苏蒙(苏宸)当三天小偷赚得多。

老马家的儿子也在服兵役,被郡太守调去南阳郡镇压农民起义军。

结果,同样不幸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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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儿子的老马家,田也没人耕种,只能嫁女儿,让外孙继承家產。

苏蒙(苏宸)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机会,向老马家提亲。

本来一开始他想让自己六岁的儿子去娶老马家的十五岁女儿。

但是老马不肯。

於是,他又带媳妇去山上砍柴,然后把媳妇推下山崖。

离婚啥的,程序太复杂,乡里乡亲也会议论,太麻烦。

不如直接杀了,比较简单快捷。

没了媳妇的苏蒙(苏宸),立刻向老马家提亲。

老马思来想去,同意了。

其实他的选择看起来很多,但並不多。

整个王家里,比苏家富裕的,只有王昭君的王氏家族。

其他家族,都是自耕农或者佃农,连个富农都不算。

其实哪怕王昭君的家族,也只是一个小豪强,在豪强里垫底的存在,也就比富农好一点。

王氏家族自然是不可能娶一个自耕农出身的农家女当正妻,顶多纳妾。

作为小豪强,他们的正妻,一般都是其他豪强家的女儿。

但是老马是想要传宗接代的,唯一的女儿要是当了妾,那就真的断子绝孙了。

所以,他能选择的,其实只有苏家,並且要求女儿只能做正妻,绝不能做妾。

又一个月后(歷史)

秋分

苏蒙(苏宸)正式迎娶老马的十五岁女儿。

苏蒙(苏宸)嫌弃老丈人太碍事,於是在某天夜里,趁著老丈人睡觉时,给老丈人塞了一个鸡蛋,把老丈人噎死了。

对外则是宣称,老丈人吃鸡蛋时不注意,不小心把自己噎死了。

老丈人家的五十亩田,自然都被女儿继承了。

等女儿跟苏蒙(苏宸)生了嫡长子以后,这五十亩田自然要继承给嫡长子。

而现在,这五十亩虽然名义上暂时还不属於苏家,但是已经由苏家管理。

上次吃了雨姐家的绝户,这次又吃到了老马家的绝户。

这媳妇得娶啊。

如今的苏蒙(苏宸)已经有了二百五十亩地。

他把老丈人家的钱都拿出来买了一头耕牛。

又僱佣了两个外地的流民当佃农,每人用一头牛去耕种四十亩地。

最后剩余的十亩地,交给十五岁的媳妇去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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