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人弃常则妖兴(1/2)

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

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

诡於眾而突出曰怪。

妖怪邪祟之说,一直在世间流传。

泗水村的村民,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未曾发生过妖怪邪祟异常之事。

於他们而言,这不过是话本异志中的故事。

寺庙之中无仙佛,就连那道士、苦行僧,也已数百年未曾有人见过。

忽得有妖怪邪祟害人,自是人人畏惧。

自去年陈平安斩出那惊天剑芒与刀芒后,於眾村民眼中,陈平安便等同那遥不可及的“仙人”。

陈平安端坐在村口,身下是张上好的太师椅。

两百名私卫而今还剩下一百八十七人,去年天灾时,失踪十个弟兄,派人再三寻找,始终无果。

而今天,又折损了三人。

这些人都是跟著他在战场杀敌的好手,曾並肩作战,杀的北蛮人不敢侵犯大虞边境,而今死在这小小的泗水村,倒是有些委屈了他们。

凶残的北蛮人未曾要了他们的性命,反倒是死在了“妖怪邪祟”之手。

那些失踪的私卫,根据鼠妖所言,陈平安默认他们是被大虎山脉的妖邪,亦或是那“诡修者”所杀。

“滋啦啦~”

燃烧的火把传来响声,火光繚绕之间,映照在每一个人脸上。

根据村中的老人所言,这大虎山脉近百年来,都未曾发生任何妖怪邪祟伤人的事传出。

也就是说,先前鼠妖说的都是真的,它们这些妖怪,真的是在山中修行,不愿入世俗之中。

在泗水村外,倒偶尔会传出些新奇的异志话本,有讲妖怪害人的故事,也有讲妖怪浑身是宝,食之可延年益寿。

前朝灭亡时,战火併未波及泗水村这样的小山村。

毕竟太过於偏僻。

若非村里有些大户人家经商,带来了新人落户,恐泗水村而今也就那么十几户人家。

此时此刻,数百名村民皆手持火把,神色或凝重、或恐惧、或不知所措的站於陈平安两旁。

气氛格外的压抑,没有人开口讲话。

凉风习习拂面过。

可眾人的额头亦或是身上,却被汗水所浸湿。

“娘,侯爷让咱们到这干啥?”

人群中,一名穿著碎布拼凑成衣裙,约有四五岁的小女孩,扎著冲天辫,抬头不解的望向紧紧牵著自己小手的娘。

在其身旁,是一名长相普通,肌肤发黄,约有二十一二岁的女子。

女子身上的素衣裙以布丁绣成,悄然弯下腰小声道:“嘘,侯爷带咱们抓妖怪呢,等抓到了妖怪,咱们就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娘,什么是妖怪?”

小女孩扑闪著大眼,好奇道。

女子抿了抿嘴,迟疑片刻后解释:“娘……娘也不知。听人家说,妖怪专门吃人,特別是喜欢吃小孩儿。”

“哦,吃小孩儿的就是妖怪啊……”小女孩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接著扯了下女子的手:“娘,吃小孩儿的是妖怪,那如果是吃大人的呢?”

“吃大人的也是妖怪。”

女子有些紧张,额头上全然都是汗水,但还是很耐心的跟小女孩解释。

听到这话,小女孩忽得用另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凑到女子耳旁,小声道:“娘的意思是,吃人的就是妖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