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攀咬(2/2)

“他背著大当家私藏了金子!”

一时间,校场变成了人性最丑恶的展销会。曾经称兄道弟的“好汉”们,此刻为了活命,爭先恐后地撕咬著彼此,將同伴最阴暗、最血腥的罪行当做换取自己苟活的筹码,抖落得一乾二净。

那些被指认的匪徒,有的面如死灰,有的破口大骂,有的则同样疯狂地反咬一口,试图拖更多的人下水。

耿三脸色惨白,汗如雨下。作为三当家,他手上沾的血最多,乾的恶事也最广为人知,几乎成了所有人攻訐的靶子。他时而怒骂,时而辩解,但很快就被更多的指控声淹没。

终於,当一个匪徒揭发他曾为了抢一个女人,而杀害了自己一个拜把子的兄弟时,耿三彻底崩溃了。他嘶吼著扑向那个告密者,却被张猛一脚踹在胸口,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在地上,大口地喘著粗气,眼神中只剩下绝望。

整个校场,充斥著哭喊、咒骂、哀求和歇斯底里的攀咬,一场狗咬狗的闹剧血淋淋地上演。

石开冷漠地看著这一切,眼神没有丝毫波动。他身后的石虎和一眾亲兵们,脸上也都是一片冰冷。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久前还是挣扎在底层的流民,见惯了人间的苦难,但如此直观地目睹人性之恶,依旧让他们心头髮寒。

同时,他们对石开的敬畏也愈发深刻。这位年轻的副千户大人,不仅杀人如麻,更懂得如何诛心。他用最简单的手段,就让这群悍匪自相残杀,土崩瓦解。跟著这样一位深不可测的主君,让他们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闹剧持续了近一个时辰,直到再也无人开口,所有人都像被抽乾了精气神,瘫软在地。

石开让书记官吏將记录呈上。他接过那份沾满了罪恶与鲜血的供状,逐行看去,上面密密麻麻记录了二十多条足以凌迟处死的罪状。

“好了。”石开將供状递还给书记,“按照供词,凡罪大恶极,身负两条人命以上者,或身为头目者,皆判死罪。其余从犯,暂且收押。”

书记官吏连忙提笔,在供状上用硃笔圈出一个个名字。

最终,圈出的名字足有二十三人。其中包括了被俘的匪首——那位三当家,以及他手下的几个小头目,还有那些平日里作恶多端的悍匪。

“將这二十三人拖出来,其余人等,押入大牢,严加看管。”石开下令道。

亲兵们立刻上前,將那些被判了死罪的匪徒一个个拖拽出来,跪成一排。

这些人面如死灰,再无刚才攀咬时的疯狂,只剩下无尽的绝望。

而那些侥倖活下来的人,则被粗暴地押走。他们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脸上也毫无喜色,只剩下劫后余生的麻木与空洞。

他们看向石开的眼神里,充满了深入骨髓的恐惧。

“大人,这些人……现在就杀吗?”石虎上前请示。

“不急。”石开摇了摇头,“年节期间,不宜见太多血。將他们严加看管,待到初六,此事报於上官,再行定夺。不过,这颗人头,可以先留下。”

“至於剩下的人……”石开的目光投向那十几名倖存的俘虏,他们嚇得魂飞魄散,连连磕头求饶。

“石虎。”

“在!”

“把他们登记造册。挑几个身手还行、罪过不大的,打散了编入各队,让老兵们盯著。剩下的,全部送到城西庄子上,交给赵老蔫,告诉他,这是我送去给他开荒的劳力。让他们用一辈子的力气,来赎自己的罪。”

“他们如果敢跑,就直接送去下面吧!”

“是!”

命令下达,亲兵们立刻行动起来。

二十三名死囚在撕心裂肺的哭嚎和咒骂声中被拖了出去。

石开充耳不闻,他走到校场边缘,拿起一张缴获的硬弓,试著拉了拉,弓弦之声清脆。

他自嘲地笑了笑,將弓丟下。

他说著,走到那名被俘的三当家面前。

那三当家自知必死,反而硬气起来,啐了一口血沫,骂道:“狗官!有种就给爷爷一个痛快!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好汉?”石开嗤笑一声,“放心,我不会让你死得那么痛快。我会把你的罪状张贴出去,让大名府的百姓都看看你这位『好汉』的所作所为。至於你的脑袋,我会掛在城门上,直到风乾成骷髏。”

说罢,他不再理会对方的咒骂,转身走回书房。

夜已深,千户所內却灯火通明。

石开摒退左右,独自坐在书案前,铺开一张上好的宣纸,亲自研墨。

他要写一份详文,一份向上司指挥同知王临恩匯报的文书。

他提笔蘸饱了墨,笔锋在纸上游走,一行行工整有力的小楷隨之出现。

“卑职大名府左卫副千户石开,谨呈指挥同知王大人钧鉴:窃闻山东匪首马翩翩,凶顽成性,流窜於鲁冀之间,荼毒乡里,百姓深受其害。卑职身为朝廷命官,食君之禄,当忠君之事。虽值年节,然匪踪稍纵即逝,为国除害,不敢稍有懈怠。遂於天启七年正月初三,不顾年节禁令,亲率標下亲兵一百一十二人,星夜奔袭……”

在详文中,石开將此次行动描绘成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剿匪大战。

他將匪徒的实力夸大了数倍,形容其“负隅顽抗,凶悍异常”,又將自己和手下的亲兵塑造成“不畏生死,奋勇杀敌”的英雄。

他详尽地描述了战斗的“惨烈”,以及自己如何“身先士卒,智勇双全”,最终“斩匪二十八人,俘匪三十五人,缴获战马五十余匹,刀枪百余件”,取得了“辉煌大捷”。

至於匪首马翩翩主力逃脱之事,他则巧妙地一笔带过,只说“匪首狡诈,已率残部仓皇逃窜,卑职正遣人追索其踪,不日必將其一网打尽,以靖地方”。

写到最后,他还不忘为自己请功,並暗示此次行动耗费巨大,需要上官给予“抚恤”和“奖赏”。

放下笔,石开吹乾墨跡,將详文仔细折好,放入封套。

窗外,天色已现鱼肚白。

新年的第四天,就在这片刻不停的杀戮与算计中,悄然来临。

石开眼中没有丝毫疲惫,反而闪烁著更加明亮的光芒。

黑鱼湾只是一个开始,那逃走的马翩翩,將是他送给上司和自己的,一份更大的新年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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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实依据】

1.明代对盗匪的处置:明朝法律对盗匪、强盗的处罚极为严酷。《大明律·盗贼》篇中,对於“强盗”罪名,规定“为首者皆斩,从者减一等”,且常有“不分首从,皆斩”的判例。在地方上,尤其是在卫所体制下,武官对於捕获的盗匪有很大的处置权,先斩后奏、滥用私刑的情况非常普遍。

2.明末的司法混乱与军官擅权:明朝中后期,卫所制度败坏,法纪鬆弛。地方军官拥兵自重,常常越过司法程序,对所谓的“盗匪”进行“便宜行事”,即先斩后奏或不奏。尤其是在流寇四起的崇禎年间,这种现象更为普遍。参考书籍:[美]唐文(james w. tong)《disorder under heaven: collective violence in the ming dynasty》(中译名《中国的暴力与动乱》),该书详细分析了明代社会暴力事件的模式和原因。

3.详文与公文:明代官场公文体系复杂,卫所武官向上级匯报战功、军情所用的文书,格式、措辞都有讲究。石开亲自撰写详文,夸大战果,为自己请功,是当时官场邀功諉过的常態。详文的措辞,如“钧鉴”、“卑职”、“窃闻”等,均为明代公文常用语。

4.年节禁令:古代中国,尤其是在重要的节假日如春节,官府通常会颁布禁令,禁止屠宰、行刑等“不祥”之事,以示与民同乐、顺应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