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爱红妆爱武装(1/2)

枪尖上火焰摇曳,竟是曹蓉刚才那枪,挑断一小截蜡烛。

曹蓉这身武艺,看得裘日新都有些眼热,他是要起兵造反的,自然更喜欢有本事的武人。

对方若不是曹县尉女儿,他都想施法將其赚进教了。

裘日新看向曹县尉,眼底更是炽热,女儿都这般厉害,其父可想而知。

他扶掌笑道:“曹兄不愧是武进士出身,生得女儿都这般厉害,若是男儿定能上阵杀敌,立下赫赫战功。”

曹蓉昂首,声音清丽道:“女儿也可上阵杀敌!”

裘日新笑而不语,转移话题说:

“实不相瞒,我在睦洲有个好友,他也有个妹子和你一般大,也练得一身好武艺。

她名叫方百,有机会可让你们见一见。”

曹蓉想到与对自己相似的女子,不免有些心驰神往,很想立即与其切磋一番。

不顾亲爹黑炭般的脸,高兴应诺下来。

最后到了陈途安表演,曹县尉见他穿著与女儿同款县学士子服,对他稍稍重视。

没因为陈途安年龄小而小看他,小小年纪就能进县学读书,定然是有真材实料在身的。

陈途安的表演,自然也是写诗。

他虽然继承了前身全部记忆,但写诗要的是文采才情。

硬要写,只能说句:抱歉,我是理科生。

进入县学读书,都是人家前身考的!

陈途安只能厚顏,向后世先贤们借一篇了,提笔写下:

“观曹蓉舞枪:颯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曹家女儿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

“好,好一个不爱红妆爱武装!途安写得贴切。”

陈举孝看到最后一句,不由叫出声。

前面两句虽然写得平平无奇,第二句甚至有些偏题,但后面两句却是极佳,尤其最后那句更是点睛之笔。

在场眾人听后皆是好奇,纷纷让他把全诗读出来。

在陈举孝大声朗读时,只有曹县尉失神,心知自己女儿好武装的名声,今日怕是要声名远播了。

都是那陈家的臭小子,非要写什么不爱红妆爱武装!

陈途安正乐呵呵,享受眾人的彩虹屁,忽然感觉脖间一凉,有种小兽被猎物盯上的感觉。

他朝四周望去,就见曹县尉正盯著自己。

他一下子救想通其中关节,不由暗自叫苦,这就记恨上他了?

宋人习惯早睡,宴会也早早散场,未到巳时就早早散场。

陈途安或许是因这具身体,还是小孩的原因,坐在驴车里早已哈欠连天。

中途与四叔分別,他四叔在城里有自己的小院,自己则是借住二伯家。

————

宋人也很少睡懒觉,第二天天蒙蒙亮,睡眼惺忪的陈途安就被丫鬟枣儿叫醒。

和想像中穿越后,左拥右抱的娇俏丫鬟不同。

枣儿是陈家纸坊工人的女儿,不但相貌平平,和陈家签的也是聘用合同,到了年纪就会回去成亲。

不得不说,宋朝在这方面还是挺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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