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代言的选择,律师古德曼(2/2)
剩下的呢,林顿拿起其他的代言邀约材料翻了翻,確实像米拉说的这样,大部分是北美这边低端的连锁快餐品牌、零食品牌,要么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品牌,其中还有类似印度神油类的玩意,难道这也是康妮大嘴巴炒作带来的?
他现在已经不是菜鸟,也知道没几个处於上升阶段的明星愿意为这种低级的、还是以贩卖垃圾食品为主的连锁品牌做代言。
当然里面也有1个品牌耳机的產品,但是代言费只开出100万美元每年,明显远低於他的商业价值,直接pass。
林顿对米拉的选择总体还是比较满意,看来米拉还是比较负责任,並没有因为自己和wma的短期合约而过多的考虑短期利益(毕竟和wma的合约才1年)。
“其实我最希望的合作对象是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哪怕是代言费低点都没有关係,你们wma有没有可能帮我谈下来?”
林顿希冀的看著米拉。確实如果能代言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他们强大的推广能力和满世界的地推gg给林顿带来的曝光量和人气提升是难以想像的,哪怕不收钱免费给他们代言都行。
“不可能,你看看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请的代言都是谁?乔丹,麦可杰克逊,麦当娜,辛迪克劳馥,强尼戴普。我们现在还够不著,等到明年,你的专辑大卖以后,我们再试试有没有可能。”米拉直接把他的希望扼杀。
“行,就按你说的办吧,儘快和索尼隨时听、戴尔电脑,雷朋太阳镜三家品牌方洽谈。
儘量朝我们有利的条件谈,实在不行,这个价格也可以签约,但最好是在付款方式上有所区別。
你看可不可以这样,我们在谈判时提供两种方案给客户选,一种是两年一样的价格,但是一次付款,第二种是阶梯价,也就是今年一个价格,明年在此基础上增长多少,可以按年付款。”
“这个提议好,確实你的人气在快速增长中,品牌方也应该能看到。”
“你加快时间,我们爭取在7月把代言gg拍完,8月开始我要全力以赴录製专辑了,哦,明天上午你陪我去bmi註册登记歌曲版权。”
米拉离开后,林顿拿起律师自荐材料,从中挑出3个名校毕业,且有5年以上10年以下工作经验的白人男律师,和他们约好下午面试时间,思考了一下,还是找丹尼尔,让他安排公司的法律顾问下午陪同去面试,帮助他把关,確认面试对象的业务能力。
回到办公室,林顿发现丽萨在茉莉的助理间里等他了,见面后,丽萨也直截了当的表明了她想继续当他专辑的製作人。
她告诉林顿,之前和林顿合作的3首歌是她的高光之作,也让她在业界的地位大为提升。
她承诺如果由她来继续担当製作人,肯定会在充分尊重林顿这个歌曲创作者的意见基础上发挥自己的全部力量,把专辑打造成高水平的作品,希望能得到林顿的支持。林顿没有现场答应,表示会慎重考虑。
下午,环球旁边的红豆咖啡厅內,在环球的法律顾问杰里-米奇的帮助下,林顿对三个律师做了面试。
从中选择了一个古德曼-德普的律师,古德曼28岁,耶鲁大学毕业,现在在洛杉磯加西德律师事务所工作,刚从实习律师转正2年,手头的客户不多,擅长娱乐业的法律案例,业务水平也得到了杰里的认可,並谈妥了报酬,当场和古德曼签署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