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当真无耻噁心,虚偽至极(1/2)

在打死马顺一事中,带头的,是一个户科给事中——王竑(hong)。

这么一个朝堂中的小人物,当眾做下这个註定彪炳史册的大事,后面没大人物支持那是不可能的。

事后,于谦上奏,劝朱祁鈺免除动手大臣的所有罪责。

在这种局面下,傀儡皇帝,或者说任何一个正常皇帝,都只能听从于谦的“建议”。

能在皇宫中,把帝国二把手当场群殴打死,那弄死皇帝,似乎也没什么难度。

然后,于谦又一力作保,將王竑从七品给事中连升三级,擢升为四品右僉都御史,並命其参与京城防务。

这是踩著皇帝和朱家人的脸面啊!

皇权沦为笑柄。

当过官,或者身边有在单位工作过的,或者认真看过歷史书的,都清楚这其中的猫腻。

提拔本就不容易,更何况连升三级了!

而且,这王竑是立了什么大功吗?

似乎没有,他反而铸成了大错,违反了大明律法!

乃至於任何朝代朝堂上的规则!

这等同於谋反!

是杀头族诛的重罪!

大明律规定,杀人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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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自家的奴僕,主人都要偿命。

何况当朝打死锦衣卫指挥使?

士大夫不是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吗?

他们不是標榜自己最重礼法吗?

在一个大场合,大事件中,一旦有小人物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那不用怀疑,他的背后一定有大人物指使。

马顺死后,于谦力保当时动手的大臣,赦免了眾人罪过。

之后,带头咬马顺的王竑,歷任漕运总督、巡抚淮扬等要职,成为于谦治下的得力干將。

回过头看,马顺这么一个重量级的大臣,竟然会因为阻止朝堂眾臣,上疏要將王振家族族诛的原因,而被一个七品的户部给事中带头,当著文武百官,皇帝太后的面,直接打死。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儒家那一套,放在彼时彼刻的马顺这么一位大人物身上,似乎瞬间消失不见了。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事后,马顺全家倒霉,王振全家老小,一个不留,全部被杀死。

包括幼儿。

这是突破了官员、士大夫,乃至於作为人的基本底线的事情。

上一个这么干的,还是朱元璋的好侄儿,大明顏值巔峰的李文忠大將军。

但李文忠针对的,可是害死他的亲族的元人和色目人。

是战场上生死相爭的对手!

“我老家有句话,歷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些大家族说什么,底下百姓还不是信什么?连圣上这等人杰都不能免俗,谈何你我凡俗?”

他们怎么说,史书就怎么记。

朱先安嘆息一声,主动给李巡检倒了一杯酒。

如此看来,春和酒楼的仇,暂时是报不了了。

甚至,哪怕他能获取到朱元璋的信任,这仇,也不是那么好报的。

作为开国皇帝的朱元璋,確实能做到一言九鼎。

但是,皇帝不是神仙,依旧有自己的顾忌。

若朱元璋的命令损害了绝大部分官僚士绅的利益,那等他颁布下来法令,就会发现,阻力重重,不杀人,甚至杀了人,政策也推行不下去。

处处掣肘。

下面的人若是不听他的,办事时拖延推脱,他也杀不过来。

更多的时候,朱元璋连这些人具体是谁,都不清楚。

这就是所谓的“改革”中的阻力。

政治,是妥协的艺术。

这句话放在朱元璋身上,也是成立的。

妥协其实也贯穿了他的一生。

和元廷汉人士绅妥协、和朝堂中的功臣勛贵、儒门清流妥协、和更改科举范围的理学家妥协......

而李巡检听闻这句话,顿时愣住了。

原本模糊的印象,一直以来的疑惑不解之处,瞬间开朗。

“兄弟的意思是...?”

“尽力往高处爬吧。爬得高高的,亲自去带兵,给家人和兄弟,乃至於和你一样遭遇的百姓们,討个公道!”

“杀人並不能解决问题,但杀掉製造问题的那些祸害,能解哥哥心中血仇!”

李巡检愣住了。

这个想法太过异想天开,但听著,怎么就那么带劲儿呢?

浑身血液有些热,头皮在发抖,又是怎么一回事?

是啊,解决不了问题,將製造问题的人给杀了,不就好了?

而朱先安自己给自己倒满了一杯酒,自酌自饮。

难怪后世那些史学者,说歷史人物不能细看。

身处这个时代,可不是不能细看?

起草北伐檄文,写下《东阳马生序》的宋濂、一统江山的刘伯温、忠诚不绝对的李善长......

经过唐末宋元,“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这句话,可以说是深入人心了。

忽悠、戏弄、毒杀天子这种事情,已经不显得那么惊世骇俗了。

宋濂所在的宋家,家族中多人为大元,“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元廷是宋家家族和个人的利益所在,宋家自然拼死维护大元的统治。

直到遇到狠人朱元璋,顶不住才不得已投降,然后为朱元璋所用。

宋濂修元史,在文中称呼朱元璋所在的红巾军为贼。

宋家和於家、浙东士族、乃至於全天下所有受恩於大元的家族一样,骨子里几乎都是心向大元,心向蒙古的。

狼子之心,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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