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成帝三路,小宝库(2/2)

“霸体始终无法证道,怕是得不到天心印记认可,如是强行將自己的大道烙印到万道中?!”

越想越是苦恼,辰明索性就把一眾烦躁念头暂时放下,先恢復满身伤势要紧。

时间流逝,又是两百五十载过去。

白玉大殿繚绕不绝的轰鸣声缓缓平息,盘坐道台上的辰明徒然睁开双眼,一身气机平静无波。

“这是动用了龙山孕育的奇物本源,和部分人参果和白虎神药的精华,终於是將这道麻烦的道伤抚平了。”

辰明凝视著仙台如光滑明镜,生命本源完满无缺后,才重重鬆了一口气,这次费的代价很大很大,他以后不能再动用不死药了,不然就会產生抗性,导致不能活出一世,那他就尷尬了。

而且九十九龙山中的奇物元气大伤,那是辰明昔日截取万龙首眉心一点本源之气,他並不知道此物叫什么,直视它却有一种直面万物源气的错觉。

他猜测是类似万物母气之类的奇物,可惜並不是源根本源之类,藉助龙山法阵可以自行诞生,可脱离后就无法自行孕育。

而经过这些岁月的推演,辰明现在有三种办法成帝。

一种是顶著万道压制和反噬,一直熬到五大秘境合一,让道果升华至无缺,强行在万道间印下自己的大道烙印,就是不確定的是那大劫根本没有头,强度还一直攀升。

另一种是等到佛帝大道散去,自然而然的渡劫,这个情况,辰明不確定身为苍天霸体的自己,能不能引出天心印记,如果还是不行,那就摆烂吧。

剩下的另一种自然是破开佛帝大道和天地万道了,一跃而上直面九重仙劫,各种人形不死药和数件仙器劫,如果渡过去,他有可能一跃成为准天帝级战力。

至於为什么辰明如此篤定,不是一跃天帝级。

只因,辣个男人是顶著有天心大帝在位,独撼万道反噬因果归己身,让整个宇宙天骄齐渡帝劫,重伤垂死之际,提著一口气还能继续破开天地万道和妖帝天心,面对各种完整不死药和仙器劫。

没错,说的就是你,叶黑。

他也仅仅破开大帝坐化后的万道压制,真正修行后,辰明这才明白,后世的叶凡简直不是人。

“我不是变態,我还是老老实实走正常人走的路吧,”辰明略微吐槽道。

“唉,只剩下不到四千载,真没几年好活了,”辰明忍不住摇头,盘坐在道台上久久无言,他有些不甘心,还是想要搏一搏。

“这一世最后一次渡劫,如果依旧不行,我就服下九转金丹活出第二世,等待佛帝大道散去!”

辰明语气充满坚决,因为接下来就要步入晚年,血气滑落,到时便无力逆天了。

这次他得做好万全准备,元神是他的一大短板,他要去寻前字秘,还得去寻皆和行,这些是能继续增强自身战力甚至保命的秘术。

至今,他还没去专研自己的禁忌秘术,而是不断参悟六道轮迴真意,那才是盖世杀招,他希望能一道驭六道,可惜至今为止还没头绪,只能勉强参悟出圣霸拳。

“人世宇宙这么大,寻一则秘术太难了,还是去各大禁区串串门吧,”余辰感慨,想到这里他便哑然失笑。

他仔细想想才发现,生命禁区果然是个宝库,缺不死药去禁区,缺仙金去禁区,缺经文秘术去禁区,缺架打去禁区,甚至是缺道场,平一个禁区就有了。

“我以前怎么没想到,如今才醒悟过来,”辰明感慨道,不过他也清楚,他那个时候实力还不允许。

旋即,他取出恆蓝古皇的残躯和永恆蓝金残剑。

“极尽升华后,本源都亏空了,皇血也所剩不多,勉强能炼一颗至尊血丹,还是先暂时镇封吧,”辰明语气惋惜。

於是他动手刻上一层层繁奥阵纹,將残尸丟到龙山外,给这位古皇挖个坟埋了,又立了一块碑。

便转头看向几截断剑,皇道法则残缺不堪,器中神祇散去,他仔细检查了內部小世界,顿时发现了自己的霸钟残骸,脸上顿时露出喜色。

“失而復得,熔炼一番倒是能恢復,就是神祇被吞了,只能重新孕育神胎了,不过我如今也不需要了。”

辰明出手將残剑上的皇道法则一一抹去,几块永恆蓝金瞬间绽放出璀璨仙辉,湛蓝的霞光流淌整座大殿,讚嘆道:“果然,缺神物还得去禁区,打死一尊古皇,仙金有了,连对方的尸体也能炼製帝兵,真不错。”

“古皇大帝找不到炼製帝兵材料的传闻,如今一听就是个笑话,”辰明嘀咕道。

接著衣袍一拂,將这些神物静置放在大殿两旁的架子上,那里有一颗白虎果实,以及人参神果,皆被神源和阵纹封印,都是完整的不死药果被他摘下来的,反正数千近万载便能成熟一次,不摘可惜了。

还有一本本羊脂白玉书卷,不过十几本,铭刻了各种经文和秘术,他閒来无事便泡个悟道茶,翻一翻经书,过著朴实无华的日子。

大殿两旁的架子上,各种书卷,有永恆蓝金,有神痕紫金,有不死药果实,在加上身上穿著的凰血赤金,以及羽化青金枪和九转仙丹。

看到自己的小宝库一天天充实起来,辰明的心情就非常愉悦,悠然道:“该去邻居家串门了,不过得偽装一二。”

辰明想了想,便打算遮掩一下,开始模擬道伤痕跡和气息,让自己的仙台上出现一道划痕印记,连霸体本源亦是。

而后,满头晶莹剔透的髮丝也暗淡了许多,还多出几根白髮,属於那种別人一看看不透,多看几眼后,便能察觉出一丝异样的状態。

辰明露出满意之色,便推开紧闭两百五十载之久的殿门,走出混沌龙山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