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日记(1/2)

“9月2日,天气,晴。”

“我昨天做了一个梦,梦中闪过一道绿光,我忽然有种自己已经死了的感觉。但紧接著,绿光消失,光后面是里德尔先生,他大笑著將我的头髮染成了绿色。”

“很荣幸能被你梦到,染髮这个主意也非常不错,但是我说,你非得在我身上记日记吗?”

“霍格沃兹的楼梯很复杂,总共有一百四十二处之多,而且变幻莫测,每节课都需要大力气找到教室,好几次我都差点迟到了。”

“的確,霍格沃兹的狗屎楼梯是你不得不品味的一环。但是哈利,別假装看不见我说话!而且9月2號早过了,今天是星期五,你等下还得去上魔药课。所以,別在我身上写写画画了,怪痒的。”

哈利停住了笔尖,却只是在思考而已,他完全无视了日记上不断闪现的小字,接著写道:

“好在,学校的课程非常简单。弗立维教授是一位小巧的男巫,负责教导我们魔咒课,第一堂课学习了萤光闪烁,不过这个咒语我早就会了,弗立维教授为此加了我5分。”

“呵呵,也不想想是谁的功劳……”

“变形课的老师则是麦格教授,她让我们將一根火柴变成针,这太简单了,可全班就只有我和赫敏能够做到。真奇怪,那些来自巫师家庭的同学难道就没有提前学过吗?”

“看看你的好兄弟罗恩吧,他来自纯血家族,可在进入霍格沃兹前,他甚至连萤光闪烁都没有学过,而这就是巫师界的现状!要我说,就该让我兼任校长和魔法部长!”

密密麻麻的小字爬满了整页日记,一股怒其不爭的意味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

但哈利仍然假装没看见,而是將日记翻到下一页。

“总的来说,在霍格沃兹的这几天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不仅课程非常有趣,食物也很丰盛,这是在德思礼家从未有过的感受!”

“唯一一点小问题——”

哈利顿了顿,他还是不太习惯用羽毛笔写字,那种必须用两根手指小心翼翼夹著笔尖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

“同学们对我太热情了,几乎每个人都喜欢盯著我看,韦斯莱兄弟甚至真的搞到了一个王冠,还总在见到我时大喊『参见格兰芬多的王』。说真的,如果不是某个傢伙搞来了一柄毫无作用的长剑,这一切根本不会发生。”

“你是在怪我?你就是在怪我!拜託,那可是格兰芬多的宝剑欸!价值连城!”

看到里德尔先生毫无懺悔之意,哈利也懒得装了,语气里满是幽怨,通过文字表达自己的不满:

“价值连城也和我们无关!那柄剑属於霍格沃兹,我不可能把它带出去,更不可能卖了它!”

“谁说不可能,小心点就是了。”

“那可是犯罪!他们真会像分院帽所说那样,把我们丟进阿兹卡班的!”

“提醒一下,我只是一本日记,而日记是不用坐牢的。”

“你——”

在和里德尔先生爭辩的时候,哈利总能感到一股无力感。

不是因为里德尔先生不讲理,而是他实在太能讲理了,各种歪理一套一套的。

“总之,里德尔先生,你应该把那柄剑交出来,它对我们又没什么用。”哈利祈求道。

在得到宝剑之后,哈利总共也没摸过它几次,也不知道被里德尔先生收去哪里了。

他实在不能理解,一本连手都没有的日记,为什么会对格兰芬多的宝剑那么感兴趣啊?

“你脑子里好像有些不礼貌的想法。”里德尔敏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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