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尼可.勒梅的炼金笔记(1/2)
诺尔森怔怔的站在原地,心情久久难以平復。
梅林!这个名字在魔法界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全名是梅林.安布罗修斯,魔法界公认的最强巫师!
传说是亚瑟王时期的人物,也有人说他是九世纪出生的。
我所在的城堡是梅林的住所??
诺尔森咽了一口口水,眼神带著震惊和疑惑。
“真令人感到震撼。”
“诺尔森,这只是一个猜测,別紧张,兴许这座城堡的建造者是梅林的粉丝,拥有相同的元素,只是他对偶像的崇拜。”
“这座城堡之前的主人是谁,没人知道,但可以確认的是,现在这里的主人是你。”
尼可.勒梅淡淡平淡开口。
“好了,小诺尔森,解答问题的环节就到这了,下面是教学时间。”
诺尔森赶紧端正坐姿,把后背和靠椅分开,表现的如同上第一节课的小学生。
这可是尼可.勒梅!最顶级的链金术士,他自然得態度端正。
“以你目前的魔力,仍然无法掌握太高深的魔咒,同样一个魔咒,不同的人使用,效果截然不同。”
“即使把魔咒的咒语,挥杖动作,施咒心得告诉你,你暂时也使不出来。”
“所以,链金术你有兴趣了解一下吗?”
提到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尼可.勒梅的精神都好了许多。
“当然,我从小就渴望成为像您一样伟大的链金术士。”诺尔森適当地拍了个马屁。
“那么你对链金术有什么看法?”勒梅先生轻声询问。
“就像是麻瓜社会的科技,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场小感冒都能要了他们的命,但隨著科技的发展,別说感冒了,就算是治好骨折,內臟移植他们都能做到。”
“这是科技的力量。”
“而对於巫师而言,链金术就是科学,抱歉,要用您来举例,您发明了魔法石,魔法石又让您获得无穷的生命,若不是您主动放弃,您一定还能再活上几百年。”
诺尔森在来之前,接触链金术知识的时候就有这种想法,此刻不过是把原本的想法复述一遍。
如果今天再出来个什么想要挑起麻瓜和巫师战爭的疯子,那么即使巫师取得胜利,恐怕也得付出不小的代价,毕竟麻瓜社会的科技正在飞速发展。
少数黑巫师才能施展的索命咒,和握在小孩手里的左轮起到的作用是一样的。
“勒梅老师,链金术在巫师世界不被重视太久了,就连霍格沃茨也只是將这门课程算作选修课。”
“其实链金术是最富创造力的学科,比如可以让蘑菇產牛奶...”
嘶...尼可.勒梅轻吸了一口气。
诺尔森前面的话很符合他对链金术的看法,但蘑菇產牛奶是不是有点太...天马行空了...
“不错,就是蘑菇產牛奶...似乎也不是不能实现,不过蘑菇產的牛奶我肯定不会喝。”勒梅老师在桌上拿起两本书。
一本是《链金术心得笔记》另外一本是《消失魔咒,魔药匯总》。
“活的长有活的长的好处,能见证很多东西。”
勒梅老师把《消失魔咒,魔药匯总》交给诺尔森。
“这是收集的魔咒,涉及各个领域,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魔咒都消失在歷史长河之中。”
“虽然你暂时还无法实现,但並不妨碍提前研究一下。”
“但因为个人原因,我没有记录那些杀伤力巨大的恶咒,那些咒语没有流传下来是好事。”
看得出来您是一位热爱和平的巫师。
诺尔森接过书籍,翻开看了一眼,脸上露出惊讶表情。
第一页记录的魔咒就让他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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