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御土术+兔子装甲(1/2)
“rabbits(兔子)?”
“这他跟tm蝙蝠有什么关係?”
蓝色兔子装甲背对著两人,撑开驾驶舱,表示欢迎光临时,布鲁斯有些发懵,他实在搞不懂哪个平行宇宙的自己,有这品位。
他当然搞不懂,因为这套装甲所有者根本就不是他,而是戈登。
某个平行宇宙的哥谭常规操作,蝙蝠侠死了,又活了,然后还失忆了。
一个人影响力大到某种程度的时候,那他將成为一个“符號”。
戈登不愿意哥谭再也看不到“蝙蝠”这代表唯一希望的符號,於是他就成了蝙蝠侠。
至於兔子到底何寓意。
墨比斯表示自己也母鸡啊!
见老小孩有点排斥,只好快点催促道:“別磨嘰了,再磨嘰我们就成夹心饼乾了。”
突然想起什么。
墨比斯勉强安慰道:“我记得这套装甲可以换色,你可以把它变成黑色试试。”
老小孩也只是开开玩笑,证明一下品味罢了。
生死攸关,哪来那么多选择。
不过听到可以换色,眼前著实一亮,不再磨嘰,口中说著:“你还別说,人老了,思路就是跟不上年轻人。”
“我怎么没有想到装甲上。”
常规形態布鲁斯.韦恩依赖装甲?
那不成托尼.斯塔克了吗?
我来打造钢铁侠?
墨比斯哑然失笑。
伸手蹬腿,蜷缩进兔子装甲中,布鲁斯不適应声音传出:“感觉有点小。”
的確有点小,兔子装甲其实在漫画中出现过很多款,数量上都能组成一个团。
大小不一的兔子都有,应该是根据使用者来打造。
戈登在扮演蝙蝠侠那一段时间,因为身材瘦弱,身姿妖嬈,被戏称“最骚蝙蝠侠”。
不过短短时间,布鲁斯.韦恩就已经摸透这装甲该怎么玩了。
兔子装甲连接著蝙蝠本源,但实际上和布鲁斯本人关係不大。
最明显的,便是这装甲技术跟他没任何关係。
漫画细节墨比斯不可能记得一清二楚,但大致好像是美利坚警方研发的。
这里就体现了个问题,那便是技术层面上,与布鲁斯本人有明显版本差距。
老司机开飞机,轻车熟路。
好比新上手的玩具,老布鲁斯看著已经近在咫尺的巨人,咧嘴一笑。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让我来…”
“轰~”
狼牙棒轻轻一挥,连人带装甲就飞了出去。
“哈哈哈哈~”
一尊从外表上看,就能看出“唐分”超高的巨人,好似被布鲁斯给逗乐了,见自己打出了个满分全垒打,笑得不亦乐乎。
“砰~砰~”
跟个球一般被击飞出去,接连撞断几棵树,身上爆出了好几个零件,布鲁斯方才勉强呈五体投地的姿势,剎住了车。
“墨比斯,这玩意儿不行啊!”
布鲁斯摇了摇有些发昏的脑袋,充分展示了连蝙蝠侠都免不了俗。
从简入奢易,从奢入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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