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分田(终)(2/2)
“我在这!”
“立分田契人李阿山,凭军功赐田十亩。东至……”
军功田的分发还在继续,北大年城外的各个村子里,到处都是如火如荼的热闹景象,为吴家效力的士兵们將会获得属於他们的那份土地。
並且,在吴家的帮助下,会有懂得耕种的土人成为他们的佃户,帮他们种田,而他们將只需要专心训练,准备在未来的战场上获得更多。
……
稍后这几天,从北大年城到码头,这一整片华人的聚集区全都知道了,吴家大手一挥,给底下的士兵们发了田。而这,也使得他们的討论转向了一个更加重要的话题,那就是吴家打算什么时候给他们这些有意也在此定居的华人分田。
毕竟,先前数次,吴志杰的话都指出了这点——只要愿意生活在吴家治下的,都將获得属於他们的田地。
某一日清晨,士兵们的田分发完毕后,北大年城门处,又张贴了一张告示。
“为招徠四方,垦殖新土,兴盛家园,特布告如下:
一、凡中华子民,无论闽粤潮客,愿落户北大年者,经本司登记造册,核实身份后,皆可於指定区域,授生地十亩,並得半年口粮、农具资助,以为安身立命之基!
二、所授生地,限一年之內开垦耕种,不得拋荒!违者,田亩將被收回,另授其余勤勉之人。
三、除十亩生地外,吴家將下发垦荒凭证,持凭证登记者允许於垦殖区域外开荒。
四、此十亩生地,自开垦成功播种收穫之年起,免田税三年。新开荒区域,免田税三年,第四、五年,田税减半徵收。第六年起,按常例徵收。
五、所授生地及自行开垦之荒地,自开垦五年內,严禁买卖、典押、转让。违者严惩不贷,田亩收回!
六、凡携家带口落户者,优先择选近水近路之地;身怀木工、铁匠、石匠、水利、医药等技艺者,经考校属实,除授田外,將另有酌情录用,或享薪俸。
此布!咸使闻知!”
而这份告示,则使得北大年原本已经暂时平息下来的舆论,再次被引爆。告示上的內容,也迅速在北大年的各个华人聚集区传扬了开来。
“生地十亩,免三年税,前半年还给提供粮食、农具?”告示前,一个皮肤有些粗糙,双手满是老茧的黝黑汉子瞪大了眼睛,反覆咀嚼著告示上得內容,他不识字,这些都是听告示前正大声宣扬其上內容的一名吏员说得。
他潮州人,先前一直在北大年码头上做工,在今晨听人说了这个消息后,连忙便跑了过来確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