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三章 立陶宛的奔袭(1/2)

在死亡时,格列布的脸上依然带著愤怒与疯狂。

因此,在其人头被砍下来后,他的脸依然带著那样的表情。

死人的双眼看向地面,映入那凝固双眼的,是一片血腥的战场。

罗斯人几乎全军覆没,地上躺满了残破的尸体与破碎的武器。

立陶宛人正在其中收刮一切值钱的东西,食腐的乌鸦已经落在了附近的树上,准备等人类散去后便吞食眼珠,撕裂血肉。

一切正如那句古语,大战之后,人类捡拾金铁,乌鸦衔食血肉。

“这垃圾,居然让我死了那么多好小伙,老老实实接受自己的命运不好吗?”

把格列布的人头踢飞的,正是如今的立陶宛国王,这场袭击的领导者,明道加斯。

正如涅夫斯基的评价,明道加斯看起来就像是一头贪婪的老狼,他披著白熊披风,穿著绸缎衣服,身上带著异教的符號。

任何人见到他,都会意识到其异教君主的身份,无法想像他曾拜倒在十字架下。

眾多立陶宛亲兵围绕著明道加斯,头盔上的凸起正在积雪的映照下反光,不少人手中都持著立陶宛风格的方盾。

这里不止可以看到立陶宛人,还有罗斯人、日耳曼人,明道加斯的亲兵队从来都是来者不拒,吸收各种各样的人才。

更后面,则是立陶宛的王公与酋长们,这些臣属眾星拱月般跟隨著国王。

看到明道加斯来到,正在收刮战场的立陶宛人眼神各异,有人在对国王欢呼,有人对国王充满鄙夷,还有人一副不搭理的样子。

而明道加斯毫不畏惧的对上了这些眼神。

不过,虽然格列布的反抗让明道加斯损失了不少人手,但是和他的五千大军比起来,那些损失不算什么。

而且萨莫吉西亚人(低地人)到了之后,他的军队就可以达到七千,足以牢牢控制这个公国。

在亲兵们的护卫下,明道加斯走过残破的战场,踩著匯流成河的鲜血,嗅著空气里的铁锈味,明道加斯感到无比愉悦。

斯摩棱斯克的精华在这一役中已经覆灭,无人可以阻止他夺下松香城(斯摩棱斯克),现在算算时间,那边差不多也该拿下那座城市。

立陶宛人垂涎那座城市已经很久,不止一次发动对斯摩棱斯克的入侵,但最终还是被罗斯人击退。

而现在,那座城市就要属於他,他昔日那些污点,也可以洗刷。

昔年,他背刺了两位攻击斯摩棱斯克的立陶宛王公,拿下了这两人的土地,但同时也让名声多上了污点——尤其是这两人还是他的亲族。

斯摩棱斯克的位置关键,而且地广人稀,这对明道加斯来说,是一片再好不过的土地。

这些年来,被西方骑士团驱逐而来的部落越来越多,他们固然成为了自己的助力,但是如何安置这些部落,也是一个大问题。

而有了斯摩棱斯克公国,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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