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折兰之耻(2/2)
盾甲士以肩抵盾,手握兵器,严阵以待。
轰!
一匹匹战马倒下,付出的代价是第一排將士几乎消失了。
即便有重盾阻隔,巨大的衝击力也足以使他们骨断筋摧。
落马者未必死,翻身而起,挺枪便刺;盾破者未必亡,身一侧,抡锤就砸。
双方贴身血战!
等到最开始的衝锋结束,骑兵开始挤入步兵阵中。
他们居高临下,试图挑选射手杀之,可却发现……射手消失了!
那些胳膊如腿粗的壮汉早就把弓撇的老远!
他们从背后拔出一口双手大剑来!
那剑刃面宽阔,柄比起寻常剑也要长了许多。
这些人先藏在步兵身后,双手握柄,將剑背在身后。
等到西原骑兵出现时,豁然出手,一剑从头到顶劈下来。
哗!
重击之下,西原人的甲衣被迅速撕开,血瓢泼一般爆出。
便是砍在头上,沉重的剑身和力道也能使铁盔凹陷。
靠近一套带走射手只能存在游戏中,现实中的射手擼起袖子会比你差?
会差,差在搏斗技巧上,毕竟他们主要练的是射击。
可比起力气,胳膊拧你大腿信不信?
而北军的射手和步兵是有配合在的,步兵负责防御,以弥补射手的技巧弱点;射手一般躲著蓄力,等到机会就是双手大剑一劈!
一名西原军士一枪刺出,被盾格住;他身边的队友抓住空档,一枪刺向重步兵。
噗!
重击下,枪陷入厚甲中。
那步兵吼了一声,將自己的锤子丟了,反手捉住了那口枪。
他身后藏匿、蓄力多时的壮汉终於出面,一剑一个,將两骑全数放倒!
西原人知道射手狠,但没想到北军的射手狠到了这个地步!
甚有身已中枪,大剑还劈下来的。
他们哪里知道,这些人自从跟周彻后,伙食比之前还要好。
在肉食滋养下,自是肌肉大涨——那么大块头,你当长著玩的呢?
虽然咬上了硬骨头,但西原人不可能会放弃,因为他们的胜负手在於折兰月。
折兰月也是这样想的。
他满心期待,俊美无比的脸上,甚至浮现了狰狞之色。
“快一点!再快一点!”
“只要绕过去,就能把这批北军吃下去!”
北军五校,扩张后也就一万人。
一战覆灭一半!
五千人对於大夏这样的国家来说可能是洒洒水,但一半北军覆亡,必能使其举国震动。
而自己的声望和地位,也將隨之水涨船高!
就在他期盼著这一切的时候,七千个猛男衝到了他脸上。
“嗯!?”
折兰月一愣,而后惊的大叫:“他们打哪蹦来的?!”
司马震也愣住了,旋即大喜:“自己撞脸上了!”
被风箏的过程都省略了,直接懟著脸输出,简直不要太爽了好吗?
嗖!
惊之余,折兰月手中弓一发,一骑应声而倒。
而后他连连扣弦,射翻多人。
司马震身旁有人大声道:“听闻西原有神射,名为折兰月,应是此人。”
“便是他突袭暗射殿下?”司马震惊喜莫名,立马道:“待我去挑了他!”
“將军不要轻敌,彼辈只怕悍勇得很!”
“你当我是傻子吗?我能跟他单挑?”
司马震哼了一声,集结了二十几个军中最健壮的勇士跟著。
而后將骑枪一招,指向折兰月:“看到那个小白脸没?杀了他,便是首功!”
言讫,他当先冲了上去。
为防止中途被对方箭射落马,司马震前进途中一言不发,等到快要碰面了,他才喊道:“折兰月,可敢单挑?!”
折兰月虽生的英俊,貌似女人,可豪雄之胆非常人可比,即捉枪指来:“我岂惧你?”
比起司马震,折兰月更希望单挑啊。
直接硬冲,他很难冲贏同等数量的精锐汉军,更何况对方人多?
双方枪在半空中一碰,司马震便將韁绳往旁边一扯,迅速避开。
而后喊道:“给我上,堆死他!”
他是河內人,麾下也是河內人,谁猛不猛他一清二楚。
所以挑来的,都是河內数一数二的猛汉。
大汉们齐齐发了一声喊,围著折兰月像打铁一般砸了下去。
折兰月架搁遮拦,俊脸发白。
不是累的,而是气的。
他略將马后撤,又一口刀劈来,被他用枪架住。
枪身转动之间,反手刺向对方。
对手知道接不住,乾脆往马下一滚,险险躲过。
得半刻之閒,他恶狠狠的望著司马震:“狗贼!你统军作战,不要信用的吗?”
“对我麾下讲信用便是了,和你有什么好讲的?”司马震道。
“没用的东西!”折兰月痛骂:“可敢留下姓名!?”
“不告诉你,省得你下回有备。”
司马震哈哈大笑。
他摇动枪头,跃跃欲试,但还是忍住了。
方才交战,他已看清了对面小白脸的手段:很强。
司马震自认勇力不差,但他绝不冒险!
自己等人被六皇子留下,是维护周彻的后路,一点都浪不得啊!
“给我上,追著那个小白脸打!”
司马震枪指折兰月:“他姿色不错,军中有喜欢的,活捉了他我便赏给你们!”
“將军,死的我也想用用。”
“我也要!”
从后军涌上来两个汉子,圆脸络腮鬍,雄壮无比。
司马震看了两人一眼,有些好奇:“听口音,不像河东人?”
“我俩儿老家是成都勒!”
“哈哈!”司马震大笑,道:“准了!你们要是能捉了他,准你们带回去成都去,后半辈子搂著他过日子就行了!”
折兰月一听,牙都要咬碎了,目光通红:“狗贼!我要你的命!”
他也点起亲隨,直往前来。
这可太合司马震的意了。
他怕的就是对方骑射风箏,硬碰硬是汉军最喜欢的方式了!
那两个成都大汉当真了得,二人一人使长柄锤、一人使枪,两相夹击下,竟能和折兰月斗个旗鼓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