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暗中操作(2/2)
郑主任深知,李建设能洞察他的心思,唯一不確定的是,李建设是否愿意伸出援手。
幸运的是,李建设迅速给出了肯定的答覆。
“我这边没意见。”
“赵春本就属於我们大院,街道事务繁多,不必为她这点小事单独费时。”
“我们作为大爷,本就该为街道分忧。”
李建设说著,望向刘光齐和贰大妈。
他们本想迅速处理赵春,好早日占有那房子。
但李建设的一个眼神,便让他们噤声。
在95號院,李建设如同土皇帝。
他一句话,便能决定房子的归属,即便他们赶走了赵春,房子也可能落入他人之手。
得罪李建设,绝非明智之举。
“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处理吧。”
最终却一无所获,白费功夫。
不如放手让他自行处理。
反正现在占理的是自己,李建设总不能不讲道理。
全院上下,无人不信服李建设的道理,这也是他能服眾,避免一言堂的原因。
“有你李建设帮我分担,我可就省心多了。”
郑主任长长地吐了口气。
將一件事拆分处理,可操作性便大大增强。
说实话,戴副主任的行为他也极为反感,但身为街道主任,他不得不考虑大局,维护街道形象。
为此,他只能设法平息此事。
当然,戴副主任虽不至於受重罚,但也不会好过。
经过这次事件,他的第一副主任之位恐怕难保。
待到退休前夕,领导找他谈话时,推荐名单上定会有新人替代他。
但这都是后话了。
当务之急是处理好这次的严重事件。
李建设一到,事情便尘埃落定,戴副主任尚未来得及辩解,李建设就已带著赵春、贰大妈和刘光齐离去。
戴副主任心中五味杂陈。
但他也察觉到,郑主任还是想保他的。
於是,他乾脆认罪。
否则一旦激怒郑主任,被交到派出所处理,那就麻烦了。
回到四合院,正值工作日,工人们都不在家。
贰大妈焦急地说:
“壹大爷,要不我们別开全院大会了,直接把赵春赶出去算了。”
“她的问题已经很清楚了。”
“这种人,还有必要给她解释吗?”
刘光齐也附和道:
“是啊,壹大爷,赵春这种人,毫无道德可言,上次全院投票就能看出大家对她多么不满。”
“910这种人,早该逐出院子,您別被她装腔作势给矇骗了。”
母子俩你一言我一语,都盼著李建设速速解决赵春。
房子之事,於莉给了刘光齐两日之限。
虽才首日,但手续繁琐,需半日之功。
为避免夜长梦多,刘光齐与贰大妈想儘早解决。
赵春,你怎么想?”
“若你自行离去,我可让老刘媳妇和光齐少些指责,给你留点顏面。”
“当然,你若坚持到全院大会,当眾说明,我也依你。”
“但你要明白,若眾人不信你,丟脸的仍是你自己。”
李建设以柔克刚,深知赵春不会轻易离开。
一旦离去,她何以为家?
街道无空房,住旅馆也需介绍信。
若贸然离去,恐步壹大妈后尘,流落街头。
“我不走。”
赵春语气坚决。
易中海曾言,能留则留。
唯有留在院中,方能针对李建设,推进后续计划。
赵春此刻忍辱负重,一切皆为易中海归来,扳倒李建设,换取未来安寧。
她深知此事艰难,故需步步为营。
“你这寡妇,怎就不懂好歹?”
“看不出壹大爷在帮你吗?”
“真当我们不敢在全院面前,揭露你的真面目?”
见赵春还想抗拒,刘光齐怒不可遏。
你早点走,也免得我们羞辱你。
非要留到全院大会,还耽误我们房產过户。
这不是害人害己吗?
“赵春,我没想到,你竟如此厚顏**。”
“好!既然你执意出丑,我们也不拦你。”
“等开大会时再提,別急著说反月费那些。
她若想拖延,就让她拖半天吧。”贰大妈虽气,却也冷静。
她心算迅速,两天减去一天,还剩一天,等多半天也无妨。
待到全院大会,赵春若还想號召眾人批判她,那便是她不主动退让的代价。
时光匆匆,转瞬已是黄昏。
街上人声鼎沸,四合院门前亦逐渐喧囂。
阎埠贵最先归来,他跑步而归,只为抢得先机,看是否能在门口占些小便宜。
然而今日,他註定落空。
“老阎,別坐著了,全院大会即將开始,准备一下吧。”李建设想到阎埠贵的打算,提前来告知。
“全院大会?又怎么了?”阎埠贵惊讶问道。
李建设笑道:“说来可笑,竟是狗咬狗之事。”
阎埠贵一头雾水:“老李,你快说清楚,急死我了。”
李建设不再卖关子:“过年时易中海被释放,据说是赵春暗中操作。
这事今日被人举报了。”
阎埠贵急忙追问:“谁举报的?”
“老刘的媳妇和他大儿子刘光齐。”李建设冷笑,“今天上午,他们跑到街道办,举报赵春和街道的戴副主任违规释放易中海。”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刘光齐的接班之事,竟是易中海动用关係帮他摆平的。”
“而今,刘光齐上班尚不足一月,便反手举报了昔日助他之人。”
“这岂不是典型的窝里斗?”
阎埠贵闻言,深感认同,心中暗道:这刘光齐外表堂堂,行事却如此不堪。
“这不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行为吗?”
“老刘家的儿子,真是太不像话了。”
阎埠贵这位老师,一时竟找不到合適的词来形容刘光齐。
李建设笑道:
“……求支持……”
“確是如此,总而言之,今晚的大会便是商討如何处理赵春之事。”
“届时,一切照旧,按程序行事。”
言罢,李建设转身向中院走去。
他心中已明了赵春坚持召开全院大会的用意。
她所犯之错,已板上钉钉,无人能为其开脱。
但她仍执意开大会,莫非是自寻其辱?
显然,赵春非此等女子,她定是认为大会能助她留下。
儘管过错已定,但处罚轻重尚有商榷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