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卿卿日常》试戏(1/2)

林可不愿错过这首热歌,便授意团队同意了这一条件,但也在合同中明確要求:

队长的版本必须在林可版本之后发行,並且必须承认林可的原唱身份。

合同签署后,《11》的完整版权归林可所有,队长除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外,仅获得由林可授权的演唱许可。

因此,队长发行自己的版本,本是意料之中的事。

王姐嘆了口气,解释道:“是,发行本身没问题。但队长新歌上线后,有人买了一个热搜,词条是——#除了林可,《11》这首歌都是队长的#……”

“靠,这人閒的吧,买歌不是很正常吗,再说版权现在也在我这里啊。”林可忍不住爆粗口。

“是的,我们第一时间就让工作室公布了版权合同,合作律师事务所也同时发布了声明。”

“但联繫队长那边,希望他们能一起出面澄清,却始终没有得到回覆。”

王萌语气中透出些许无奈。

“什么意思?难道热搜是他买的?”林可追问。

“那倒不是,查过了,这两件事都是几个当红男歌手背后的公司推动的。队长团队估计只是想趁机把流量蹭到底,不愿轻易放过这波热度。”王萌分析道。

“嗯,这事目前对我们有什么实质性影响?”林可一边问,一边点开qq音乐,找到队长发行的《11》,按下了播放键。

“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流量被严重分流。针对这个热搜词条,虽然版权在你手上,但很多人並不在意这一点,他们看见词曲作者和製作人都是队长,就开始跟风应和。”

“现在《11》这波热度被队长分走了大半,我们原先希望通过这一波热度实现人气升咖的计划,恐怕很难达成了。”

王萌的语气中带著一丝遗憾。

林可半天没说话,默默听著手机中播放的队长版本的《11》,听完第一段副歌后他才开口:

“嗯,他这版完成度也很不错,不过听起来加了不少的『科技和狠活』啊。”

“这件事是我的责任,”王萌语气中带著自责,“当初就不该同意让他保留演唱权,否则现在也不会多出这些麻烦。”

“这跟你没关係,”林可语气渐渐平復,

“队长也不是初出茅庐的菜鸟,这首歌的质量摆在这里,明显是只『会下金蛋的鸡』。”

“当初你能把完整版权谈下来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更何况,没有这首歌,我们这波也不会有这么多流量。”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就当是致敬创作者了,分流就分流吧,这才是我的第一张专辑,后面还会有第二张、第三张,將来还有剧集、有综艺。升咖是迟早的事,我才21岁,大学都还没毕业,不急。”

他轻轻呼出一口气,

“这是突发事件,你已经处理得很及时了,能做的都已经做到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现在这些对家都跳出来了也不是坏事,以后慢慢找回来就是了。”

一番交谈后,林可自己反而先静下了心。这波流量来得太快太猛,甚至让他有些飘飘然。如今被人“浇了浇冷水”,反倒让他清醒了几分。

“嗯……那就先这样?后续我会继续紧盯舆论动向的。”王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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