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无罪,上路,幕后,为敌(1/2)

车队收拾了小胖子的尸体,也收拾了几辆马车,再行出发。事到如今,每个捕快心中都生出很奇怪的感觉。

这种奇怪,在看到队伍之中那一男一女时,尤其浓烈。

这的確是足够奇怪的一天。他们这充斥了捕快的车队中融入两个外人,並且无一例外,均是重犯。

一个人,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杀死他们要护送的对象。另一个人,他的通缉令他们都看过。

更奇怪的是,两个人打生打死,將他们视若无睹。待到一个胜了、一个败了,竟然堂而皇之加入队伍,好像从来並非他们的敌人。

这说来奇怪,但於斩春因鹿沉而解毒,鹿沉也把解除通缉的期望交给这位总捕头。

他们各自印象均不算差,一边行走一边閒聊。

“这桩事,当然不能算作交易。”

於斩春一直很坚持这个说法,每每说到此处,都言辞激烈:

“倘若鹿兄弟真的无罪,哪怕没有中毒解药之事,我也竭尽全力,为你洗脱罪名,得雪冤屈。”

“至於解药,一码归一码,就当是我买来的。鹿兄弟,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取来。”

鹿沉倒是不在乎这点说法上的问题,只是问:“那我杀入秦府上下,又怎么算?”

“倘若前一桩確属无中生有,便请鹿兄弟宽心,无论杀了多少,你都是无罪之人。”

於斩春很肯定:“自有周一朝,多少侠客义士,绕开朝堂行事,虽为干扰律法之私刑,一旦得到朝野认可,也是公认的美谈。”

有人笑了,笑的人是商离离。

“我看不是朝廷认可,只怕是天下武风炽盛,哪怕周太祖復生也管不过来啊。这种事情,管得了的不是美谈,管不了的,才是美谈。”

她脸上的血跡擦乾,正蹲在鹿沉身旁,仍是那个清秀俏皮的侍女。

只是手里、脖上、脚上,都缠绕著粗大的铁链子,铁链子一环一环,粗若儿臂,纠缠起来,形成一股。

链子的另一端,牵在鹿沉手中,让鹿沉觉得自己像是前世遛狗的铲屎官。

实际上,商离离不是狗,比狗危险一千倍。硬要比喻,她人像是蛇,手中的剑也是电。

这样的女人,不严加看管,迟早被她反噬。

事实也是如此,一番廝杀下来,商离离虽然败了,却没受太重的伤势。

让她休息一会儿,重新燃起念灯,给一把剑,来一百人、两百人,也都杀光了就走。

反而是鹿沉,他的左手手掌被剑贯穿,又猛地拉扯,扩大伤口,暂时半废了去。全身上下,十几处那柄腰刀炸开,碎片造成的伤口。

如果没有这铁链子,双方各自休息片刻,以鹿沉现在的状態,遇到了商离离只有脚底抹油的份儿。

当然,於斩春已经外敷解药,他既然完好无损的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若没有於斩春在,鹿沉就算想著那枚字符的事情,也一定会杀了商离离。这女人太危险了,又结了仇,根本不能够留下祸患。

总之,无论是於斩春还是商离离,儘管说法不同,都认可鹿沉可以无罪。

鹿沉也就安心下来,跟著这一队经歷了袭击的残兵败將,去往新川。

商离离的话,虽然十分出格,与前世的律法常识大不相同,但令人惊讶的是,於斩春这个刻板正经的傢伙,却一点儿也不反对。

这让鹿沉想到了前世的汉朝。

汉朝的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谋反、大逆等重罪外,可以相互包庇隱瞒罪行,不向官府告发。

对於亲属间容隱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刑事责任。

甚至,若因为血亲之死而报私仇,只要手段不过分,得到宗族、县令、民眾的认可,便可以被隱瞒罪责。

这里面的一个关键点,这种事情的通常处理方式是“隱瞒”,而不是“赦免”。

换言之,就是在条文立法方面,仍然是杀人须得偿命。但是实际处理的时候,则会酌情根据风俗而考虑。

这些“根据风俗”而考虑的东西,当然是不好直接写在法律条文上。因为规定的东西,总是一种理想的情况,只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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