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英雄技能:『勇气』(1/2)

“簌簌”

左边也传来异响。

夏渊目光左转,昏暗的森林下,灌木丛后又亮起一抹绿光。

哦?

他这是被哥布林埋伏了?

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哥布林。

看来独行侠也不是没有好处,被狡猾聚眾的哥布林盯上、埋伏的概率自然比冒险者小队更高。

在眾多腐化之地里,不只是人类冒险者在搜寻魔物,魔物也在搜寻冒险者。

猎手和猎物,是处於动態转换中的。

你强,你就是猎手。

你弱,你就是猎物。

狡猾的哥布林更喜欢当猎手,而且经常得手。

一般的冒险者小队被它们埋伏后,团灭不是不可能。

要是哥布林里还有一只大怪,比如泰森级的大哥布林,团灭几乎无法避免。

这群哥布林应该没有大怪坐镇,不然早就杀过来了。

还好没有。

相比和“泰森级的大怪”硬碰硬,夏渊还是更喜欢“欺负弱小”。

毕竟他杀小怪也能获得属性奖励和其他奖励,没必要现阶段就去招惹大怪。

“呜哇”

“嘎嘎”

几声怪叫/怪笑,从周围出现的十余只绿皮哥布林大嘴中发出。

在昏暗的迷雾森林中,听著格外瘮人。

却不能让夏渊產生丝毫情绪波动。

以哥布林的战力层次,用『汲魂痛击』杀了估计也就能叠1层。

可以叠,但不是必须叠。

应以实战情况为准,该杀就杀。

若为了叠层而刻意拖慢战斗节奏,容易出现不可控的意外,甚至阴沟里翻船。

夏渊刚进迷雾之森就已经拔剑在手,左手持盾右手握剑。

现在更是直接进入了2.5d游戏界面式的上帝视角,平静且冷静。

方圆十米內的情景、哥布林位置、兵器配置,一目了然。

——

【小型哥布林-lv0魔物】

【小型哥布林-lv0魔物】

【小型哥布林-lv0魔物】

……

——

十二只,都只是lv0的哥布林,都只是襠部繫著破布。

武器简陋,多是木矛木棍甚至石块。

也有几个有铁製武器的。

一只提著一柄已经生锈、近一米长的长剑。

两只各握著一柄寒光闪烁的匕首。

另有一只挥舞著一柄仍然光亮锋利、七八十厘米长的砍刀。

砍刀也是冒险者很喜欢用的兵器,足够廉价,威力也不俗,比长剑更好掌握。

只是很多憧憬冒险者生涯的年轻人,都有一个成为剑圣的美丽幻想。

绝大多数冒险故事,要么让剑士/剑圣当主角,要么让法爷当主角。

原因就一个——帅!

法爷需要天赋,绝大多数人都没机会。

剑圣的前置战职是基础战职的剑士,普通人也可以憧憬一下。

作为大多数冒险故事中的主角,剑士/剑圣,也因此成为了无数少年和幼童最憧憬的战职。

所以初入行时,他们会选择其实不是很好用的长剑,作为自己的主武器。

真的论起来,砍刀才是最適合新人冒险者的兵器。

招式简单,威力不小,是实用派冒险者的首选。

但话又说回来。

好不好用是一回事。

帅不帅是另一回事,而且是一辈子的事。

夏渊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一样如此。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