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英雄技能:『勇气』(1/2)
“簌簌”
左边也传来异响。
夏渊目光左转,昏暗的森林下,灌木丛后又亮起一抹绿光。
哦?
他这是被哥布林埋伏了?
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哥布林。
看来独行侠也不是没有好处,被狡猾聚眾的哥布林盯上、埋伏的概率自然比冒险者小队更高。
在眾多腐化之地里,不只是人类冒险者在搜寻魔物,魔物也在搜寻冒险者。
猎手和猎物,是处於动態转换中的。
你强,你就是猎手。
你弱,你就是猎物。
狡猾的哥布林更喜欢当猎手,而且经常得手。
一般的冒险者小队被它们埋伏后,团灭不是不可能。
要是哥布林里还有一只大怪,比如泰森级的大哥布林,团灭几乎无法避免。
这群哥布林应该没有大怪坐镇,不然早就杀过来了。
还好没有。
相比和“泰森级的大怪”硬碰硬,夏渊还是更喜欢“欺负弱小”。
毕竟他杀小怪也能获得属性奖励和其他奖励,没必要现阶段就去招惹大怪。
“呜哇”
“嘎嘎”
几声怪叫/怪笑,从周围出现的十余只绿皮哥布林大嘴中发出。
在昏暗的迷雾森林中,听著格外瘮人。
却不能让夏渊產生丝毫情绪波动。
以哥布林的战力层次,用『汲魂痛击』杀了估计也就能叠1层。
可以叠,但不是必须叠。
应以实战情况为准,该杀就杀。
若为了叠层而刻意拖慢战斗节奏,容易出现不可控的意外,甚至阴沟里翻船。
夏渊刚进迷雾之森就已经拔剑在手,左手持盾右手握剑。
现在更是直接进入了2.5d游戏界面式的上帝视角,平静且冷静。
方圆十米內的情景、哥布林位置、兵器配置,一目了然。
——
【小型哥布林-lv0魔物】
【小型哥布林-lv0魔物】
【小型哥布林-lv0魔物】
……
——
十二只,都只是lv0的哥布林,都只是襠部繫著破布。
武器简陋,多是木矛木棍甚至石块。
也有几个有铁製武器的。
一只提著一柄已经生锈、近一米长的长剑。
两只各握著一柄寒光闪烁的匕首。
另有一只挥舞著一柄仍然光亮锋利、七八十厘米长的砍刀。
砍刀也是冒险者很喜欢用的兵器,足够廉价,威力也不俗,比长剑更好掌握。
只是很多憧憬冒险者生涯的年轻人,都有一个成为剑圣的美丽幻想。
绝大多数冒险故事,要么让剑士/剑圣当主角,要么让法爷当主角。
原因就一个——帅!
法爷需要天赋,绝大多数人都没机会。
剑圣的前置战职是基础战职的剑士,普通人也可以憧憬一下。
作为大多数冒险故事中的主角,剑士/剑圣,也因此成为了无数少年和幼童最憧憬的战职。
所以初入行时,他们会选择其实不是很好用的长剑,作为自己的主武器。
真的论起来,砍刀才是最適合新人冒险者的兵器。
招式简单,威力不小,是实用派冒险者的首选。
但话又说回来。
好不好用是一回事。
帅不帅是另一回事,而且是一辈子的事。
夏渊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一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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