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听说过没见过(2/2)
可是应了那句老话——成也萧何败萧何。
隨著四大探长时代的结束,社团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倒不是说洋鬼子真的想剷除社会残渣,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而是过去明目张胆收黑钱的路子被堵死了,再看这个没用的夜壶就觉得噁心了!
英鬼最喜欢搞等级划分。凡是他们说了算的地方,一定会搞一个分级制度。
当初他们大把大把收钱的时候,都不想和社团的人接触。
不是避嫌,当时收黑钱根本不用避讳任何人,单纯的就是嫌弃、觉得赃。
钱当然不赃,但是他们觉得社团的人就像阿三家的那些不可接触阶层,甚至阿三都比这些人高级些。
否则印裔警察也不会比华警薪水高。
雷洛看似风光,其实在洋鬼子眼里屁都不是。
“总华探长”是个多大的官?它就不是个官!
在警务系统中就不存在这个职位,雷洛实际的警衔是警长(探长),在督查之下。
一个警界的洋人新丁,起步就是督察。
八十年代中后期,大批华人进入警界中高层。有学歷或者有背景的华人起步也是见习督查。
如果把警衔和军衔进行一个比较,督察相当於少尉,是军官里的最底层。
而什么探长、警署探长也就是个等级稍高的士官,算是兵头儿,將尾都算不上。
雷洛算是个业务能力强,能够给上级排忧解难、还能牟取好处的士官长。他自己就是洋人的那个“猪油仔”。
当然雷洛在华人面前可以耀武扬威,可以跟社团龙头拍桌子骂娘。
说到底,他的底气还是来自洋鬼子撑腰。
至於电影里把他描述成了“见洋官不跪”的华警领袖,大家看个乐就算了。
只要想想导演的老板是谁就明白为什么这么拍了。
真的牛x至於流落海外,死在异国他乡吗?
雷洛可是潮汕人啊,在潮汕地区,有句话叫“死外头不能入乡”。
翻译过来就是客死他乡的人是孤魂野鬼,是邪祟,不能入祖坟的......
洋鬼子构建的等级体系中,他们自己肯定站在顶尖位置。那些他们看不上的地方呢?
首选是假洋鬼子,然后是假洋鬼子的狗腿子。
香江是著名的娱乐之都,各种娱乐场所数不胜数。
洋鬼子虽然很少经营这些地方,但高级点的地方他们会光顾。
那伺候他们的必须是他们看得上的人。
而社团是洋人最討厌的一群人,也是最不稳定因素之一。
icac成立之前,警匪一家亲,治安状况一塌糊涂。洋人和华人的生活圈子几乎是完全隔离。
八十年代之后,警队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清理,开始渐渐走入了正轨。表面看起来,有了一些警察的样子。
香江社会的治安状况有了一定的好转,洋人才开始和华人的生活圈有了交集。
为了保障这些洋主子玩得放心,警方开始对社团掌握的娱乐行业进行整顿。
那些明目张胆掛在社团名下的夜总会,频繁受到扫荡。
不得已,社团不再直接持牌,而是转入幕后。大多数都是和富商合作,暗地里分钱。或者乾脆退出董事会,只负责看场,借地方偷偷散货。
当然不排除少数特例,那都是洋鬼子打过招呼,是他们养的狗而已。
至於社团喜欢开的酒吧无所谓,因为洋人不去。
钵兰街和兰桂坊虽然都是酒吧一条街,但是接待的客人可就涇渭分明了。
后世影视剧中常常见到谁谁是钵兰街扛把子,有人听过谁去兰桂坊收保护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