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前因后果(1/2)

“大个,你把他送出旺角就可以回来了。”

搞清楚了想知道的,陈国华挥手召过一直站在一旁的大个,让他把人撵出旺角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

新记的坐馆老徐去蹲苦窑这件事吧,年初的时候其实很是震动了一番的。

虽说社团龙头“进修”也算是惯例了,但老徐这次的又有点不同,他不是自身出了问题被差佬给抓起来的,是手下的人出了事跑路,差佬抓不到人交差,这才把他这个坐馆拉去顶缸的。

社团的坐馆龙头位置,从来都是三煞位,即官煞、財煞、人煞。

所谓官煞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司法机关以及延伸出来的一些部门,当然还有港岛的那本厚厚的册子,《港岛法》,算是三煞中对龙王位置威胁最大,同时破坏力也最大的一项。

財煞呢,即金钱,这其中包括的其实也很简单,即做老大的,要来財有道,还要分配得当。

不然就会引发这三煞之中的人煞,即人心不稳,失了人心,那坐馆龙头的位子自然也就坐不稳了。

新记的老徐这一次就是遭了三煞之中的人煞,这才去蹲了苦窑。

原因嘛,也不稀奇,他手下的两个堂主彼此搞了一波赫吃黑,事情败露后又想著先下手为强,找了杀手上门做事。

其中一个话事人也不知道是弱智,还是不想钱,找的杀手基本都不熟练,上门做事搞错了地址,衝进去拿著枪乱打了一通后,这才发现杀错了人,然后果断放弃任务跑路离开港岛了。

本来嘛,这样不算啥大事,88年嘛,港岛就是这么乱,社团仇杀几乎是家常便饭,哪怕是闹到最后动了枪的也不在少数,遭误打误伤的就更平常了,但这事坏也坏在这里。

新记作为港岛的大社团,最出名的生意就是四仔,所以手底下的堂主之流,哪怕是社团大底,只要有小弟,有块地盘,那都是富得流油。

人有了钱就开始怕死,混社团的,平时招惹的仇家就多,出门有小弟跟著还好,但回了家总不能还是一大堆小弟,所以住的地方自然也就挑高档的,为的就是明面上的安保力量,而且房子通常也不会落户自己名下,回去也都是偷偷摸摸的,安全也就有了保障。

这次那个杀手进错了屋的位置,就是西环的一个別墅区,里面住的非富即贵,好死不死的,那杀手摸进去那一家,就是那其中最不能惹到的存在,鬼佬。

所以事发后,因为案件涉及到了鬼佬,还是几乎灭门的惨案,警署的压力可想而知。

上层的鬼佬们直接发话,不但要限期破案,还要从严从重的判罚,所以为了搞清楚原因,警署的各个刑事组努力了很久,最后查明,犯事的人来自新记。

但事件的主谋早已跑路,就连那个被雇来的杀手也已经无影无踪,拿不到人,就交不了差,更不能从看守所隨便拉一个出来顶罪,毕竟事涉鬼佬,那些人又不傻,所以没人敢隨便糊弄。

但也不能就这么僵著,毕竟警署的鬼佬高层是限期了的,既然正主跑了,那新记就得负责交出来一个,谁叫这事是他们社团的人惹的呢,而且还不能是普通底层小弟,得是有分量的社团高层,不然糊弄不过去,时间一到,很多人都要脱衣服走人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