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全都要」(2/2)

这些平日里为生计奔波的市民,读著报上埃克托尔的故事,就如同看到了邻居或是自己生活的某个侧影。

於是,这个故事理所应当的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而作为作者的吕克,也就在前几天收到了第一封读者来信。

这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居然这么快就有读者写信给他了!

寄来的信,信纸粗糙,字跡也歪歪扭扭,甚至还带著明显的拼写错误,落款是“让诺,拉丁区『好麵包』店主”。

信中除了表达对故事的喜爱,更多的是诉说生活的窘迫和无奈。

读者让诺的独子在两年前应徵入伍,驻防在里昂附近的军营。

让诺夫妇日夜思念,想给儿子写信问问近况、寄点家乡的干饼,而且他们的孩子,也是吕克的读者。

所以让诺就鼓起勇气,自己写信给杜邦先生,希望看在他是忠实读者的份上,帮忙代写一封家书给儿子,这位读者甚至还在信封里放了一些硬幣。

捏著这封笨拙却真诚的信,吕克的心情有些奇异。

帮粉丝写家书,与其说是赚钱,不如说其实是给读者的“粉丝福利”。

他根本不可能真正靠这个赚钱,但是却能在读者对他表达喜爱的时候,回馈一些微小的温暖。

吕克在脑中一项项整理著这四条路子,家教、气氛组、读者福利还有律所实习。

家教和沙龙引导维繫人脉和名气,回馈读者纯属送温暖,律所实习,则是专业领域的知识积累,到底选择那一个更好呢?

思来想去,吕克最终决定,他全都要了。

他可不是一拍脑袋决定的!

这是他根据这些工作的时间安排,还有法学院的上课时间,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现在法国的大学在拿破崙的《大学组织令》塑造下,已经呈现“精英化”特徵。

而巴黎法学院作为培养司法官僚与法律精英的核心学府,它並非现代意义上的全日制授课,它更注重实践。

法学院的课程是必修课加选修课的结合,核心必修课只有寥寥三四门。

每门课每周授课不过两到三次,每次两小时,而且多数安排在上午九点到十一点,或下午两点到四点这些相对人道的时段。

至於说选修课,诸如《罗马法史》、《国际法概论》之类,有的每周只上一次课,更有甚者隔周开讲。

那这就给吕克留下了充裕的时间来赚钱。

他可以每周两个下午的当文学伴读,一个下午或上午出席一次文学沙龙,噹噹气氛组。

周末的话就去律所学习,算是提高专业知识技能。

至於晚上,就是回回粉丝的信,顺便看看能不能再写一本新的长篇小说,再赚点稿费。

这样算下来,每周六法郎的教课收入,沙龙约三法郎的收入,再加上周日固定的十法郎律所报酬,每周就能有近二十法郎的收入了。

这足以支撑他在这间单间里的生活,並留有继续写作和谋划未来的余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