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拖油瓶(1/2)
林平第一次来到村里的砖厂。
黄昏时分,看著工人仍在脱胚场上挥汗如雨,心中暗道:幸亏没来砖厂上班,这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就赚两块钱,实在太累了!
林平被六叔领进了他砖厂食堂里,食堂有个单间,是林大业平时招待客人用的,八十年代初期,吃喝风刚刚兴起,那时候请客吃顿饭是件大事,脸面分量很重,不像后世,隨便在群里发句心情不好的话,就约成酒局了。
当年农村请客,多有用狗肉者,正所谓市井屠狗之辈是也,狗肉不上席面,但好吃,邻村误入来一条流浪狗,大概率会被村中那些强人所杀。林大业当年就是屠狗辈之一。
一进单间,林平就见已有两个本家坐在那里,这两个人也都是家族中的能人,虽然不如林大业名声大,但在村里都有些话语权。
两人早就从林大业口中得知,林家新生代的年轻人当中,唯林平卓然於眾人,出类拔萃,將来不可限量,本来初听这话,两人都不以为然,一个二十啷噹岁的毛头小伙子,能有什么大本事?
但在大队部里开会时,亲眼看见林平和贺永年唇枪舌剑的过了几招,才知道林大业所说不虚,这位本家后生果然和別人不一样,敢想別人之未想,敢干別人之未乾。
林平给其中一个叫哥,给另一个也叫叔叔,彼此寒暄几句落座,林大业招呼厨师端上狗肉来。
林平看了眼那肉,说道:“这狗肉枣红色的,说明是两年以上的老狗,吃狗肉就得吃老狗,两年以下的一燉肉就懈了,不好吃!”
三人听了都略吃一惊,纷纷说道:“行啊,没想到年纪轻轻,还是吃狗肉的行家呀!”
像吃狗要吃老狗,狗肉沾花椒不麻这种小知识,林平在后世知道不少,看似无用,但却能在短时间內拉近人的认同感,当年但凡在村里有点本事的人,年轻时基本都是无赖少年,属於屠狗之辈,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认同体系。
林平这一番话出口,让三人都觉得亲切,觉得林平不是那种文縐縐的书生形象,和他们很像,都有点无赖气象,说句文言,有汉高祖遗风,是干大事的人!
当酒酣耳热之际,三人听著林平分析將来形势,以及该怎么下手,那两位本家才知道林平的厉害,没想到小小年纪,竟有如此权谋,都惊为天人!
林平也从他们口中了解了下六叔的工作进展,六叔和这两位本家已经发动了本族中能跟贺永年说上话的人,都表示支持贺永年的做法,生產队永不解散,这段时间把贺永年捧上天了。
林平听了便放心了,让林大业隨时有所准备,只等一个天时地利的机会了。
这顿饭也让两位本家重新认识了林平,酒足饭饱以后,林平起身告辞,林大业追出来,送出很远,几番密语后,见林平对村中换届成竹在胸,又喜得抓耳挠腮。
林平没让林大业骑摩托车送,怕坐醉汉摩托车太危险,自己步行回到了家。
一进院门,就听见北屋里的吵嚷声。
“我不管!有你们这样的父母吗?老大没骑上自行车,没戴上手錶,老二先骑上了二八大槓,戴上了石英手錶!有你们这么偏心的吗?”
“啪”的一声,一只茶碗摔碎在了地上。
“老大,不是跟你说了吗?自行车那是你六叔给老二的,手錶那是人家当导游挣的,你跟我们这较什么劲?”
说话的人正是林大民,语气里有气愤,更多的则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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