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要刀插我哥!(求追求票求呵护~)(1/2)
对於三班和五班的人来说,一周之中值得期待的课就是这几节合班的课,林砚的五班的男生期待著可以看到苏晚榆这样的校,而苏晚榆所在三班的女生则是能够看到林砚。
而这一次三班的男生则是同样躁动了起来。
“我去!都说五班来了个比苏晚榆还好看的女生,我还有点不信,这一看是真好看啊!”
“还行吧,不如苏晚榆好看,看著太高冷了,不如苏晚榆那样温温柔柔的女生好看。”
“她怎么跟魔童走这么近啊,这小子整天跟苏晚榆不清不楚就算了,怎么又祸害一个?”
“什么不清不楚!苏晚榆自己都说了,他俩是姐弟,就是邻居。”
对於青春期的男生来说,有了喜欢的人一般不会去追求,只会將这份喜欢埋藏心底默默的去关注她,他们喜欢的可能不是这个女生,而是自己心中那份对於美好异性的嚮往。
三班男生虽然好奇著秦瑾君,但是並不敢直接找她搭话,只能和秦瑾君身旁的林砚说著话试图引起她的注意,偶尔还会突然做出投篮动作,或是隨机放倒自己的好兄弟。
秦瑾君有些百无聊赖,她其实不是很感兴趣男生们的聊天內容,她扫视了一圈,发现苏晚榆早已经给他俩占好了位置,此时正看著二人这本。
苏晚榆注意到了秦瑾君的目光,笑了笑,她挥了挥手。
隨即,秦瑾君就丟下了被男生包围的林砚,跑去找苏晚榆了。
“林砚在你们班还挺受欢迎的嘛。”
苏晚榆笑了笑。
“没有啦,他们是不敢和你说话。”
“你瞧,还有好多人在偷偷看你呢。”
秦瑾君看也不看,语气戏謔。
“我其实更喜欢有勇气的男孩子,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会想著放弃的那种人,对於突然放倒自己的好兄弟的男生,我是真的欣赏不起来。”
两人语气熟络,事实上,在上次两人加上好友以后就时常聊天,对比起现实中的一些朋友,她们两个反倒关係不错。
苏晚榆笑了笑,没有接话茬,隨手关掉了自己看著的小说。
秦瑾君目力很好,她看到了一个名字——岳秋。
她语气隨意,好似正常朋友閒聊一般。
“你在看什么小说?”
苏晚榆没有掩饰,反倒大方的如实告知。
“是一个叫鯨鱼的作者写的小说,我很喜欢他写的小说。”
苏晚榆一直都是林砚小说的忠实粉丝,在林砚刚发书成绩並不友好的那段时间里,她甚至专门发了条朋友圈给林砚宣传。
那时的林砚差点嚇傻了,还以为自己马甲掉了。
苏晚榆的人气很高,尤其是她配文“我很欣赏这样的男主,很帅气”更是吸引来了一大帮林砚的同学。
林砚看著那帮现实里的同学在自己书友群里不断发癲的画面,时常眼前一黑。
只是任他怎么试探苏晚榆想要让她刪掉那条朋友圈,苏晚榆都不肯做罢。
听闻苏晚榆的话语,秦瑾君嘴角的笑意比平时更深了几分。
而苏晚榆话语刚落也有些反应过来似得。
两人心里都不约而同的想到——
“就是她威胁我书里女主的地位。”
秦瑾君眉毛上扬,流露出遇到同好的欣喜。
“我也很喜欢他写的小说,我最喜欢他写的岳秋,听说作者还是个高中生呢。”
苏晚榆微微张著嘴,装作很吃惊的样子:“誒?我第一次听说啊,竟然还是高中生吗”说完,她又语气淡淡的说道,“我比较喜欢林婉晴。”
两人心底再次不约而同的想道——
她一定不知道这小说就是林砚写的。
两人就这样以林砚的小说为话题开始聊著。
这时。
终於摆脱了眾人的林砚刚一坐下,还不待鬆一口气就听到俩人在凑在一起聊著自己的小说。
林砚冷汗直冒,丝毫不敢流露出丝毫异样。
因为忧心马甲的事情,他甚至都没有去思考为什么这俩人会这么融洽,以他的了解,秦瑾君和苏晚榆都是朋友比较少的类型。
苏晚榆还好一点,有几个朋友,秦瑾君则是离谱了,身边除了师姐就没別的朋友了。
对方小时候就早熟得不行,整天带著一堆小孩子去整活。
对方曾给林砚发过一段视频,在看完以后林砚对秦瑾君的整活能力直接嘆为观止。
那是五六岁的秦瑾君,不知道给谁家黄窗帘扯了下来披在身上充当黄袍,嘴里高喊著,“王侯將相,寧有种乎”就跑去起义了。
她率领著一眾小孩子攻打下了她们大院的超市,而后登基称帝。
超市的兼职小妹嚇坏了,这都是一群大员的子女,根本打骂不得。
等到秦瑾君老爹黑著个脸抓人去的时候,她早就鸡贼的过足了癮,直接禪位给了自己忠实的小迷妹,而后全身而退。
林砚在看完视频以后,默默打开新闻看著那位神州新晋入內阁的大员。
他又看了看就是视频里的秦瑾君老爹。
嗯,一个人。
林砚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你小子起义起到了自家身上?
而据秦瑾君自己所述,那位小迷妹就此粉转黑,整天想著怎么向秦瑾君復仇,只是每次都会被秦瑾君无情镇压。
林砚为这位小迷妹默哀一二。
同时再次觉得秦瑾君老爹给秦瑾君扔到山上是多么明智的抉择。
这魔童不该我当,得让秦瑾君来当啊。
林砚一边回忆著秦瑾君的逆天事跡,一边乾咳一身。
“咳咳,老师来了,別聊了你俩。”
音乐老师姓许,是一位很时尚的人,今年只有二十几岁,山海本地人,早年间在音乐圈很有名气,后来不知道怎的就退出了音乐圈,回到了山海当起了一个音乐老师。
许老师进门之后拍了拍手,率先宣布了一件事。
“同学们,安静一下,下个月我们学校会有举办场校园十佳歌手比赛,感兴趣的可以找我报名,然后交给我。”
“你们可以自由选择,代表班级,个人,还是社团的形式。”
“今天就当是排练了,有感兴趣的可以上台展示下自己。”
此言一出,台下顿时有些躁动,这个世界上有靦腆的人,自然也有愿意展示自己的人。
周围几个男生起鬨的跑去关上灯拉上窗帘,声称这样才有氛围。
很快,在眾人的起鬨声中,一个头髮微卷的男生走上了台。
他头上戴了一个黑色鸭舌帽,眼神忧鬱,语气平淡的点了一首许老师没听过的日文歌,许老师有些尷尬,她本来想著是由她来进行伴奏的,但是她没有听过这首歌,只能让这个男生自己来找。
男生语气淡淡。
“没关係,我听的歌比较小眾。”
林砚暗暗点头,他有这位男生的qq,对方时常半夜发一些不明所以的文案,常见词汇是“真物”
但是该说不说,对方歌唱的还是不错的,台下甚至有几个女生看得目不转睛。
林砚不会唱歌,虽然他时常自詡自己为歌王,但是五音不全实在无法恭维。
秦瑾君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
“他气息不稳,要破音了。”
果不其然,下一刻,男生直接发出了一道极为抽象的声音,只是由於唱的是日文歌再加上那男生可能是常年板著脸已经练成了本能,若无其事的继续唱下去,所以倒也没什么人发现了他破音的事。
林砚眼神一亮,唱外语歌还有这好处呢?
他侧目看向秦瑾君。
“你还有这本事呢?”
秦瑾君对於林砚的夸奖坦然接受,换了条腿继续搭著。
“后来逃出来以后我去学了一点声乐,要不我也不会去当个音专生。”
林砚听到对方的话语有些回忆。
他想起了那时自己和对方在雨中高歌的时候,那是他人生中最接近自由的时刻。
这时的林砚忽然发现秦瑾君在黑暗的教室中直勾勾的看著自己,她眼睛明亮,即便周围昏暗,但是林砚依旧能清晰的看到她眼中闪烁的明亮。
她勾了勾嘴角,语气调笑。
“你想听我唱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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